違反著作權法,被檢察官起訴,得上法院..

各位版上大大好:

在三年前在為了取得 ppt_聯誼版 發表文章的權限,而在別的板上一直狂發文..
(要在聯誼版發表文章, 必須要有發過50篇文章的紀錄)

其中有一篇文章在新竹版發文,但那篇文章是複製別人的美食文章,之後原作者報警,經過三年,
今年初去被警察叫去警察局做筆入...之後開偵查庭..
很不幸 被檢察官起訴了~~違反著作權法91條..交由簡易庭判決..

然而之後..有跟那篇文章的原作者連絡過,希望可以和解~~但和解金要 15萬~~orz
(這實在已經大大的超過我能力的範圍了...>"<~~)

實在和解金實在是太多了...所以想就等簡易庭判決..

而在與原作者通溝時,他說有寫書狀呈遞法院..要求法院開庭..

另外除了刑事之外,他還有告民事..求償金額為50萬...

而上幾個禮拜收到兩張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
(一張傳票上 案由的欄位~上面寫"違反著作權法"
另一張傳票上 案由的欄位~上面寫"請求損害賠償")

想問一下 有類似經驗的板上大大們...

1. 需要請到律師嗎??

2. 上法院時, 有哪些事項必須得注意的??

3. 想寫個類似悔過的書狀遞上法院,希望法官念在初犯且非故意的觸法情狀下,希望可以求輕量刑之類的,這樣可以嗎??

4.通常這種情況,罰錢會被罰多少啊??

小弟實在非常悶又怕害,從出生到現在,都還沒有上過法院
懇請版上如果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們,可以給些建議嗎??~~真的是感激不盡!

2014-07-26 20:41 發佈
kkccha40 wrote:
各位版上大大好:在三...(恕刪)


請移駕 [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 【著作權筆記】網站主持人/章忠信]

主張合理使用者,必須符合:
1.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
2.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3.須在合理範圍內等要件。

而主張合理使用時,相對的就承認了有重製的行為,一旦主張不被採信,即是侵權成立。

又樓主案件都進行到簡易判決的程序了,為時已晚了些,很難了(偵查庭的偵訊筆錄,自白都做完了)。

建議您在一審尚未到辯論終結之前,遞一份刑事答辯狀(內容請教律師囉),看看有沒有機會挽回。

可以請教【著作權筆記】章教授或專業律師的建議,來這裡找答案,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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