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請問01上的朋友或是有律師朋友,因本人和同社區住戶有糾紛,該住戶於社區公共場所誹謗本人名譽,為蒐集證據有在該公共場所放置錄音筆,最近欲向對方提起告訴,但是有些問題想先釐清:1.請問錄音檔可否當做證據?2.是否有妨礙秘密的法律問題?先謝謝各位的回覆,因地點在台北,如果有推薦的律師朋友,也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