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小弟最近出車禍了
想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處裡
我是在深坑往石碇,在一個Y字路口上出車禍的
因為我被撞已經昏迷了,我當時的記憶只停留在
我正要迴轉,後來的記憶是從我在救護車開始的
路口是閃黃燈,聽警方說
對方跟警方講的事,她沒看到我
然後因為頭痛隨便開,我當時記憶也沒有看到她的大燈
然後對方一直急著要跟我和解,她的條件就是
他賠償我醫藥費,修車錢各自付各自的
車禍現場好像在便利超商附近
不知我是否可以調閱監視錄影帶?
還有因為幫我打電話叫救護車的人,是我們不認識的
如果要不認識的證人,我是否可以找他來當證人?
當地的路是雙黃線,警方說我的車的刮痕
是在對方車道,警方說我侵占對方的路權
可是如果我是要回轉呢?這樣也算侵占對方路權嗎?
對方在閃雙黃燈路口應該減速,結果他並沒有減速
我的狀況是我時速在40上下,因為我是頭車
後面有車跟著我,我在上坡道,不能騎很快
對方的時速我就很不了解了
目前警方當天有來錄對方的口供,因為我當天昏迷
所以沒有路筆錄,如果需要證人,我後面的車隊
可以當證人嗎?
還有對方急著要和解,依照心態
如果他沒有違規的話,為何要幫我出醫藥費呢?
想知道各位大大的看法
如果還有不充足的地方,希望各位大大提出來
我會盡量補上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