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只是要去看看課程,最後卻被說服簽字了,我是用遠東貸款的,事後想想沒工作前每個月這樣支出很有壓力,所以跟朋友商量後打去銀行暫時取消撥款了,銀行是暫緩了,但還有個問題
當初他給一張線上學習卡,在當天沒多想就刮開密碼登入了,但只有登入沒上過課,課程上也只有排課都沒上,但我去退時他說要跟我收學習卡費用?$8800,有點oxoxox....,因為我刮開卡了,但我沒上過他不能直接把卡註銷嗎?我算是在七天內他們的課程一樣也沒上過,卡也只有登入而已,當初我也不知道那卡這麼貴
因為有點不爽,所以就拿者跟巨匠簽的合約閃人
「想照朋友說的:既然銀行不會撥款,東西也都還了,學習卡的不要理不要繳了。」這樣行嗎?
我也問過消保官,他只說合約怎麼簽就照合約⋯
到開課前幾日他又寄簡訊來通知上課證可以領取了,要記得去上課⋯⋯看到這訊息整個就壓力好大,難道我真的要去繳那學習卡的錢他才要幫我退課嗎?又怕他們到時說我違約⋯⋯有沒有人可以給我意見?
不然的話看一下法規
依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第二十六條
補習班於學生繳納費用後,因故要求退費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實際開課日三十日前要求退費者,應全額退費。
二、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
用之百分之十。
三、實際開課日前十五日內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
之二十。
四、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次)上課前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
費用之百分之三十。
五、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次)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得扣除約定
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六、實際開課日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
補習班因故不能開課或未能為約定之給付時,最遲應於原定開課日起七
日內全額退費或依比例退費。
第一項約定應繳納費用,包括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等收費項目
。但學生繳納之代辦費,不在此限。
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物品者,應發還所代購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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