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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今天是非假日 , 車位很多 , 但是卻有車子亂停 , 影響其他車子出入

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告知台中好市多人員 , 但是沒有廣播系統 , 不能通知車主移車 , 也不能開單


[ 更新 ]

最裡面的白色車輛受到亂停車的影響 , 花了快一分鐘才停好車位

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2014-07-04 15:48 發佈

單車逐夢 wrote:
台中好市多人員 , 但是沒有廣播系統 ,


中和的有嗎?

我上次機車被擋的完全出不來

當下只想砸車

單車逐夢 wrote:
今天是非假日 , 車...(恕刪)


發文者您好~

這是本人某友人的車 我已經轉告他

他的車牌未經同意就被PO上來 現在他已經準備好手邊資料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

這是本人某友人的車

沒功德心還怕別人po,現在的人真的是沒品到極點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

這是本人某友人的車 我已經轉告他

他的車牌未經同意就被PO上來 現在他已經準備好手邊資料...(恕刪)



阿妳也在好玩也~~
樓主沒有把車牌PO上來~~
怎麼會知道是妳友人的車~~
妳才有機會轉告妳朋友~~
而且沒公德心亂停造成別人的困擾~~
被公幹是剛好而己~~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這是本人...(恕刪)


他如果敢有甚麼行動,大概他就會是下一個被人肉的傢伙了。

也太誇張,自己亂停車還有理。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這是本人...(恕刪)

隱私權的定義要先弄清楚,
在公共場所,可受公評...
要告什麼??

個資法
第 5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
一、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二、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

這是本人某友人的車


請問公開大家都可以看到的車牌,違反那一條了?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這是本人...(恕刪)


是準備資料要道歉嗎??

然後說其實車子是借朋友開的,不是本人

單純貼車牌並無違反個資法




單車逐夢 wrote:
今天是非假日 , 車...(恕刪)



版主是指哪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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