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桃園援交妹,請跟我聯絡,xxxxxxx@msa.hixxx.net」
被電信警察追查到ip
電信警察將資料分給每個分局偵辦~~~
因為我們共同同一個ADSL,所以我也列為嫌疑犯去分局
重點來了
我同學因為是「被害人」,所以他去問一位檢察官~~
檢察官說:「嘻,要玩的話,以後PO一夜情就好,不要PO援交」
聽說~~~
有金錢交易的話,才會被捉(例如PO援交、元交、有人缺錢嗎…等等)
沒有金錢交易的話,就沒事(一夜情、我很寂寞… 等等)
不知道這個消息正確不正確
也希望大家看看就好,不要真的以身試法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