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與援交

之前因為同學的電腦,被人偷用msn上去msn的留言版po
「尋桃園援交妹,請跟我聯絡,xxxxxxx@msa.hixxx.net」
被電信警察追查到ip
電信警察將資料分給每個分局偵辦~~~
因為我們共同同一個ADSL,所以我也列為嫌疑犯去分局

重點來了
我同學因為是「被害人」,所以他去問一位檢察官~~
檢察官說:「嘻,要玩的話,以後PO一夜情就好,不要PO援交」
聽說~~~
有金錢交易的話,才會被捉(例如PO援交、元交、有人缺錢嗎…等等)
沒有金錢交易的話,就沒事(一夜情、我很寂寞… 等等)

不知道這個消息正確不正確
也希望大家看看就好,不要真的以身試法哦~~~
2004-09-12 16: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援交
不可能吧...
這種說法也是一樣會犯法吧...
最近真的女警察做臥底抓人呢...
不要以身試法...
想要...請認真去認識一個你愛的人...
=_="
我天生deaf...可以speak... 歡迎來逗陣...
qazwsx123 wrote:
檢察官說:「嘻,要玩的話,以後PO一夜情就好,不要PO援交」
聽說~~~
有金錢交易的話,才會被捉(例如PO援交、元交、有人缺錢嗎…等等)
沒有金錢交易的話,就沒事(一夜情、我很寂寞… 等等)


沒錯...
有金錢交易 -> 犯罪
未成年 -> 犯罪
雙方非自願 -> 妨礙性自主
如果你結婚了 -> 那個女的會被告[妨礙家庭] 你會被告[通姦]

如果不是金錢交易,對方已成年,非強迫手段下,雙方沒結婚
-> 這就是「性愛無罪」
(這可以說是,對於結婚了的人的最大懲罰。所以部分男性都認定結婚是另一種"坐牢")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不能婚前性行為。那只是道德上的約束~

BTW, 雙方是否出於自願,這點很容易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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