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我阿公騎著小50 時速頂多20~30 km 載我國小的妹妹下課回家途中經過附近的國中剛放學。
有一個國中生突然穿越馬路從對向衝出來,我阿公為了閃他就摔車了,我阿公頭、腳、手擦傷、肋骨斷兩根當下昏倒。
不過目前回復意識了, 我妹腳擦傷
那個國中生地上翻兩圈就拍拍屁股站起來了,沒有外傷...但掛在身上的眼鏡(NT9800)飛出去被其他車碾壞了
我們人沒什麼大礙,想說不去計較。
但哪國中生父母反倒要我們賠眼鏡的錢...還有天理嗎....(他們全身行頭看不出會買一副9800的眼鏡)
哪國中生說過馬路前有先看右邊再看左邊.....左邊有車先等他過就衝了...我阿公就從右邊騎過...(不是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嗎...
而且哪眼鏡又不是被我們碾壞的..說不定是他衝出馬路時自己掉出來的
到警局作筆錄時對方以為有認識裡面的小警察很神氣。談和解硬是要我們賠錢....雙方吵了起來,對方還說要告上法院....
因為覺得對方太過分了,我們有辦法跟對方求償醫藥費嗎?
此路段是5米 雙向車道無斑馬線,旁邊有導護義工剛收隊°
我們並沒有要怪誰對誰錯,也沒有要他們付什麼責任,只是他們反到要我們賠眼鏡錢,覺得很可惡
對方家長說他的孩子也有受傷,傷在沒眼鏡看不到路……但穿越馬路時並沒有戴著眼睛,所以是盲衝嗎?
我們一老一少都進醫院都沒說什麼了...
真的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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