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星期前,我們公司這一區的一間華人進出口公司老闆因過去幾年逃漏稅,涉及金額上千萬美金而被國稅局約談。這件事已成了最近辦公室裡婆婆媽媽茶餘飯後的話題。(真夠八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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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因公去拜訪了一位客戶,開會中途休息15分鐘,我繞到了他們公司後面的休息室倒咖啡,這時我突然發現這間房好像跟上次來長得不太一樣。
『咦,是我太累了嗎?怎麼覺得哪裡不同?』我問其中一位小姐
『喔,對啊,這台冰箱是新的,上個星期才搬來的』她回道
那位小姐繼續說:『其實也不是全新的啦!只是我們老闆娘覺得原來那台太小了,所以叫人把她家的冰箱搬過來給我們用』
『哇!你們老闆娘人真好』我回答她
這時,我不知怎麼著,突然想到我們公司的『鄰居』老闆,心想他何必那麼傻逃漏稅呢?美國這邊對一些中小企業其實查得不是很嚴,大部分都採取『相信制』,所以一般華人老闆多多少少會做些手腳,尤其是那些現金帳。但是國稅局每年還是會做抽查,一旦被抽查到,又發現你前一年有逃漏稅的跡象,那你過去的所有帳目就會被徹查一遍,真是吃不完兜著走。
很快地,大腦又回想起了以前大學時的情境(應該是開會開太久『秀逗』了),教商學的教授有一次跟我閒聊說,只要是生意人沒有人不逃稅的,只是華人老闆大部分都從『收入』逃,而老外則都是從『開支』逃,而他竟然跟我分析起來從『開支』逃漏稅的好處。他半開玩笑地繼續跟我講,難怪做老闆的會越來越有錢,因為他大部份的東西都可以報公司帳。
我這時回過神來,人還站在那個所謂的『新冰箱』前,恍然大悟,難怪他們老闆娘會把家裡冰箱搬來公司,原來是自己家裡想換新冰箱了。
這就是老外的逃稅方法,自己的賓士車用公司租賃,說是『公務用』,公司要換新電腦『順便』幫自己跟小孩多買一台,請清潔公司來打掃之後『順便』彎去家裡掃一掃,年底招待全家出國旅行當作是高級主管的『福利』。除此之外,買LCD大電視說是會議室要用,買義大利高級皮沙發說是會客室要用,買大魚大肉是因為公司要辦派對等等‧‧‧‧‧然後把所有新買的都放到他家,再把家裡可以換的換來公司,而這些費用年底的時候還可以抵稅。
的確,這比一般華人的逃稅方法好用多了,至少國稅局來查,還看得到你真的有買這些東西(他們也不會真的一個一個去對型號),只要你能夠提供單據,單據上的物品(或服務)說得過去是公司要用的就好了。(當然,你不能離譜到去藥房買保險套也報公司帳)
好了,就這樣,以上就是我在那個冰箱前『恍神』時所閃過的想法,跟大家分享一下。
fingchi8893 wrote:
美國對於課稅是屬人主義
大大,我知啦!我本身是住美國,我講的不是台灣的那些老外,我想說的是平平逃漏稅,為什麼有些美國的華人那麼蠢要從收入上報假去逃。
fingchi8893 wrote:
不管你在哪一國 生產都要被課稅 在台灣也是一樣~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生意人拿到綠卡就好,卻打死不入美國籍。
fingchi8893 wrote:
再來 台灣也是很蠢的~ 竟然有承認雙重國籍
讓那些 沒在台灣繳稅的好野人(華僑) 也可以決定台灣的生死(選舉權)
雙重國籍本來就是很蠢的,在外國做生意,你只要台灣開一個人頭公司,用老闆的台灣國籍去貸款(利息比外國籍低),錢出去了就掰掰,資源利潤再也不會回流台灣;真的不行了,公司倒閉,拿著外國護照機票一買也是~~掰掰了。
台湾是否承认双重国籍
在稅法上最不利的角色是一般員工.
員工可以避稅的"招式"比起企業是少之又少.
像我之前原本有個工作是簽約的.(後來沒去, 跑到別間去了, 那間拖太久了.

我本來就打算去設立公司. 請他們把薪資匯至公司帳戶.
藉此我可以避開個人的綜所稅. 而個人的支出又可以報為公司的費用.(包括NB等...)
後來因為沒有去所以也就沒有精算如此會有多少優勢.

我要說的是個人的收入於稅法上是"收入-(收入*稅率)=剩餘的錢(可以花的錢)".
(就是先繳稅, 剩下的才可以花)
法人的稅則是"收入-[(收入-花的錢)*稅率]=剩餘的錢(稅後淨利)"
(就是先花錢. 剩下的才繳稅)
有什麼不同? 其中有很多細節.(像企業每兩個的營所稅啊等等的)
但簡單的說就是我賺100萬, 年度費用60萬 稅率6%. 如果是自然人我就要繳6萬.(假設不理其他的扣抵稅額)
法人的話. 則是(100-60)*6%=2萬4.
這當然是比較誇張且不精準的算法. 但只是要說明.
法人在避稅. 比起我們容易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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