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設計創作去搭順風車會很不齒嗎?

就是如果我今天的設計作品,馬上就讓人聯想到這跟XXX動畫的元素很雷同,

例如,使用宮奇峻龍貓公車或龍貓的模樣,但是表情和繪圖風格有很大改變,但是還認的出是那個樣子,改變的方法可能是像龍貓多了一雙翅膀。

耳且作品可能是會展覽(新一代設計展)的,請問這樣合法嗎?
2007-09-04 22:38 發佈
不會啦,只要學台灣演藝界的死不認帳就可以了。
多少綜藝節目
多少連續劇
多少MV

通通被抓到是抄襲的
還不是說是巧合
絕對沒有抄襲日本

...這種事,別說在台灣會做。
就算是到了國際上,光看廣告就好...也是彼此彼此...
我就看過有廣告直接抄國外的廣告還拍的四不像...讓人猛搖頭...
不過廣告主見識沒那麼闊,讓懂的人見笑、不懂的好笑...就是這樣而已。

舉個例嗎?某愛的X斯的變頭廣告,其實快十五年前就在某發明月球漫步的黑變白歌手中的MV用過了...
反町狗屎 wrote:
就是如果我今天的設計...(恕刪)


可以參照中國的那個仿的迪斯奈樂園~

被抓到

學他們怎麼說就對了...

這是大耳貓~!!! (語氣斬釘截鐵)
Wesco Jobmaster+Evisu No.2+Horsehide A-2+Rolex Sea Dweller+Impreza WRX 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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