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汐止好事多costco停車場車被人撞凹私人土地報案不開三聯單,只能受理做筆錄,是不是吃案?以後別停屋頂,監視器說照不到,有要玩碰碰車的去屋頂就好啦!錄影畫面不能拍照,也不能錄影,要現場看,只能存一個月.汐止好事多costco停車沒保障,請停有監視器的地方,停死角受損自負.
enixlin wrote:那請問能夠有啥報案證...(恕刪) 因為派出所不是司法機關 民事糾紛就是直接上法院了民事糾紛警察是不介入的 既然不介入 也就沒有所謂的報案證明剛才辜狗警察局看到的說明"一、警察法規定:警察任務係依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等法令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等公領域範疇。二、民事糾紛係屬人民間私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係以私人間合意解決為原則,當事人如不能透過合意解決,依法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訢訟,以實現民事上之權利;警察機關並非司法機關,原則上不介入民事糾紛之處理;惟依據警政署「受理民眾諮詢案件協助處理程序」規定,民眾所諮詢之案件如屬民事糾紛時:原則上警察機關不主動介入處理,然民眾請求諮詢時,仍應該視個案情節與現場狀況,參酌相關之法令提供一定程度之詢諮或洽詢相關法律諮詢服務機構;但如諮詢之事項涉及特殊性、複雜性及專業性之事項,則應建議洽詢律師或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循法律程序救濟。"---當然 你可以去找議員來砲警察叫警察去議會罰站等 這樣你心情可能會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