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南線隨機殺人事件引發民眾恐慌
公共場所個人安全危機浮現
民眾想帶個人防身工具在身上卻發現
原來一般我們琅琅上口的伸縮警棍或電擊器等等等等防身工具
都算是警械
得經過內政部或警察機關同意方能使用
民眾非法持有得依法沒入 並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面對警力吃緊
北捷難道還不想趕緊幫捷運保全申請於執勤時配帶使用警械
以維護站內民眾的生命安全?
還是說要再讓下一個攜械狂徒
繼續似若無人的在月臺上亂竄游走
似機砍殺侯車民眾?
卻沒有一點嚇阻的武力可用?
喜歡喇叭保全也是人的
麻煩上一頁 謝謝!
都敢進廚房了 還怕油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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