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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其實廢死與否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邏輯與數學問題

前一篇因點名哪些公眾人物支持廢死不被允許,那我就不點名了
但正確的資訊和理論基礎還是要讓各位知道







其實廢死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邏輯與數學問題.....別忘了,我是邏輯高手

廢死團體最常出現的論調: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應該從源頭著手才能解決

問題來了,死刑能不能降低犯罪率我不知道,所以這點是未知???(不管是我或廢死團體都無法
證明這個理論是否正確)....可是真要怎麼做怎麼從源頭著手廢死團體也講不出個所以然,只會在那唱高調裝清高,說什麼就算是十惡不赦的犯人也該有人權之類的話




但從數學角度來看,死刑的確能夠降低犯罪率,這不是"未知",這是可以證明的"已知"事實,而且是鐵的事實

打個比方說吧:
假設今天有100個人,其中有5人有潛在犯罪意識,犯罪機率5/100=5%,
爾後2人付諸實行被逮


如果廢死聯盟所說的假設成立,條件不改變的情況下,機率仍可能是維持高檔的5%(因為他們坐牢幾年假釋出來仍可能犯案,當然也可能改過向善)


假設今天這兩個人被槍斃了,那麼總人數分母剩98人,有歹念尚未付諸實際行動的還有3人
那整個犯案機率馬上就降為3/98=3%

看到了嗎?這就是連小學生都會的數學機率問題

所以重點在於我根本不會給這些人渣有第二次犯案的風險機會才是重點


慘了....我又要被支持廢死的人砲了












至於有人引用嫌犯自白暗示死刑只會造成更多受害者,我非常不以為然

"蘋果日報的文章:屠夫自白:我不敢自殺 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

所以是死刑害了這些受害者,還是廢死害了這些受害者

大家可以來論證"





我的回應是

首先....你怎麼會把一個十惡不赦的嫌犯所提供的自白當真?

哪個犯人被抓不是說自己是被冤枉的,要不就是精神狀態不好,對當下的犯行沒有記憶之類的




再者,就算他說的是真的,他說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所以當下殺了很多人

問題來了,如果這個邏輯理論對.....而他最後又沒被判死

那他下次出獄時鐵定會殺更多人,因為就是上次殺的不夠多,所以沒被判死

那這樣的人該不該給他死刑?



看到你邏輯推論的盲點了嗎?

2014-05-22 9: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數學問題 邏輯

球德洛 wrote:
前一篇因點名哪些公眾...(恕刪)

頭香
我還沒讀內容...
剛剛那篇回你的 被刪了!!!


******************
死刑 當然不能廢除 !!!

當一個案件成立,所牽聯的不僅只有" 受害者" & "加害者"

其中還有包括"受(加)害者家屬" 以及"社會大眾"

(1)將犯人抓去關..有期徒刑

暫時得到的直接效果,只有達到逞罰"加害者"的效果(這裡不把罰金列入討論)

這對"受害者"一點補償都沒有.."受害者"也不會對這個處置感到高興,還得時時擔心對方出獄後的報復

比方:有個人走在路上莫名其妙打我一巴掌,結果..他被抓去關了!!那我被打一巴掌的事情還存在

(2)將犯人判無期..

這對"受害者"一點補償都沒有..受害者也不會對這個處置感到高興

"社會大眾"..來講還是損失,還得拿稅養這些人,簡直就是終身俸

(3)將犯人判死刑.. 這個對國家來講是最容易的了

但這對"受害者"同樣的沒有補償作用,最開心的也是只有"社會大眾"了;因為..可以避免這種垃圾傷害自己親人

,說白了這樣就是自私,沒有考慮到" 受害者" & "加害者"


目前政府所欠的,不只是監獄的空間問題;而是還需要更強的矯正措施,以及對"加害人"的賠償要求..

比方:用電擊 or 鞭刑伺候不去工廠從事勞動力,賺些錢補償"受害者"...等等
柿子掏軟的吃
這是我認為台灣民眾針對任何公眾議題攻擊敵方的手段方式
改成闖紅燈死刑,我相信一定沒有人敢闖紅燈

你信不信?
湖濱一號 wrote:
剛剛那篇回你的 被刪...(恕刪)


死刑 當然不能廢除 !!!

當一個案件成立,所牽聯的不僅只有" 受害者" & "加害者"

其中還有包括"受(加)害者家屬" 以及"社會大眾"

(1)將犯人抓去關..有期徒刑

暫時得到的直接效果,只有達到逞罰"加害者"的效果(這裡不把罰金列入討論)

這對"受害者"一點補償都沒有.."受害者"也不會對這個處置感到高興,還得時時擔心對方出獄後的報復

比方:有個人走在路上莫名其妙打我一巴掌,結果..他被抓去關了!!那我被打一巴掌的事情還存在




你被打一巴掌,這是已存在且不能改變的事實沒錯,但如果打人者不會付出對等代價
那就是姑息養奸,至於你說的高不高興是相對性而非絕對性

如果打人者不會被處罰,只會讓被害人更不高興而已....不是你說的受害者也不會感到高興

因為這還是有爽度的不同




(2)將犯人判無期..

這對"受害者"一點補償都沒有..受害者也不會對這個處置感到高興

"社會大眾"..來講還是損失,還得拿稅養這些人,簡直就是終身俸

一樣同第1點說明,還是爽度的不同,沒錯!對受害者或其家屬來說,就算你付出代價也換不回我
的至親,但如果讓你輕易關幾年就可假釋,只會讓受害者更不高興更無法接受

至於對社會大眾當然是損失,因為要花納稅錢養這比畜牲還不如的人渣
但如果台灣司法就是如此鄕愿,那我相信大多數的台灣人寧可忍痛荷包失血讓他"真的無期徒刑"(如果
台灣真的有),而非讓他有機會出來







(3)將犯人判死刑.. 這個對國家來講是最容易的了

但這對"受害者"同樣的沒有補償作用,最開心的也是只有"社會大眾"了;因為..可以避免這種垃圾傷害自己親人

,說白了這樣就是自私,沒有考慮到" 受害者" & "加害者"


這點部份同意,但人本來就是自私的,不過自私的認為這個對你我都可能造成危害的暴力兇手應該被判死,
是為了避免更多的受害者有何不對,別醜化自私,沒一個事是百分百完美無缺的


同樣的,我為何要考慮加害者?今天一個反社會的王八蛋可以講出上千個對社會不滿的理由合理化自己
的暴行,就是不願找一個自我檢討的原因





目前政府所欠的,不只是監獄的空間問題;而是還需要更強的矯正措施,以及對"加害人"的賠償要求..

比方:用電擊 or 鞭刑伺候不去工廠從事勞動力,賺些錢補償"受害者"...等等




從教育或矯正著手當然是方法之一,但緩不濟急,也沒人說不能死刑執行和教育同步執行
廢死團體卻往往故意只看到後者才是良方

事實上我根本就認為死刑還太便宜他,他應該付出一定同等的恐懼代價後,才步上刑場



以上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但正確的資訊和理論基礎還是要讓各位知道
其實廢死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邏輯與數學問題.....別忘了,我是邏輯高手



抱歉吐個槽,廢死並非邏輯跟數學問題,不然早就拍板定案了。

所以就算您是邏輯高手,目前一樣是無解。為什麼無解,因為在雞同鴨講,為什麼雞同鴨講,因為廢死與否要考慮的因素跟事項少說也有幾十樣,假設一共A到Z 26種好了,我拿ABCDE來討論你拿VWXYZ來討論,這樣的雞同鴨講討論能有交集我想難度很高。如果是ABCDE對上ABXYZ之類的就可以講得久一點,但是還是難以有結論。

所以在能討論之前,各方陣營要能認知這26個都要放到桌上加以討論,不然就是無止境的鬼打牆。

budinx wrote:
抱歉吐個槽,廢死並非...(恕刪)


我舉的數學是個可以被統計並且證實的統計學機率問題

其他正反兩方論點當然各有所堅持

但我舉的數學理論沒人可以反駁,因為數字就在那邊,除非你無視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反正不管是誰害了誰,自要不是自己人,隨便.
殺人事小,被殺事大,不是都這樣判嗎?
活著才有機會讓法官輕輕放下.
球德洛 wrote:
前一篇因點名哪些公眾...(恕刪)


他話的 重點 和 癈死聯盟 有完全的「正相關」哦!

以往只要犯故意殺人罪,只要情節重大,不用到致死就可以判定死刑了!

但是自從 人本 及 癈死 出來之後,一定要「殺很多人」才能認定有其「故意」。 就算有其「故意」也可能是「精神疾病」所導致的,所以不一定會為判死刑!

而目前台灣一些有爭議的案子:

1. 前一陣子的虐殺五歲男童案
2. 大賣場割喉案

都是宣稱,不如何何做都不會死刑。 若是今天回到過往,當一定程度的情節,就可以判立死刑並會會執行。而不是給 罪犯 有錯誤的觀念,不管如何都不會被判死的情況之下。相對的事件就會減少了!

故可以推論,今天這事件,除了他朋友、家庭、學校 皆要付出一些責任, 還有 人本 及 癈死 這二大團體,也是造成重大事件的「幫兇」之一!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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