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具有足夠的事實認定、請各位看官自己判斷
先看本篇、又有記者硬要訪問明星被拒造成糾紛
快訊/豪宅遭槍擊疑雲 吳宗憲座車躲媒體衝撞女記者
先不管受訪對象為何、民主社會、人人有隱私權、是否接受訪問也得要尊重當事人權益
那怕他是明星、是政治人物也好、記者起碼得尊重人家
結果訪問不成變成炒作新聞甚至要鬧上法院
甚至引發一些網友撻伐、甚至傳出這樣的「故事」
[討論] 媒體記者都只維護自己
原來某些記者已經有前車之鑑、還不知道學乖阿
以前有一個「薛凱莉」偽造學位文憑當上主播、以及利用記者之便敲詐日商
還有一個「臧家怡」疑似跟鴻海郭台銘勒索三千萬....
現在又多了一個有樣學樣的...只能說...記者啊!真有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