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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場說明後
他們給了我一張陳述說明書要我簽名後
若有想要表達意見的話可以書寫在陳述意見書後,
七日內寄到新北市環保局去,
之後才會再有裁罰書下來。
現在要開始苦思陳述書該怎麼寫才好了...
另外我想說明的是我知道樓梯間不能丟垃圾,
我質疑的是為何明明是大樓內部卻也是使用廢棄物處理法來罰,
因為這法條裡寫的是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左列行為:
一 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
、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二 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
他土地定著物。
三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四 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
五 拋置熱灰燼、危險化學物品或爆炸性物品於廢棄物貯存設備。
六 棄置動物屍體於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處所。
七 隨地便溺。
八 於水溝棄置雜物。
九 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一○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一一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並未有關於公寓大樓的相關規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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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班的時候接到房東的電話
說有環保局來問說我有沒有在公寓樓梯間丟垃圾,
因為他們在垃圾裡找到我的資料,
要請我回去處理,因當下我在上班,
所以房東留了環保局的人電話給我讓我自己去問,
有稍微問過房東是找到我什麼資料,
但房東說他不知道因為他也不在現場,
只說是有看到我名字,
是環保局的人去敲我們那層樓的門問我是不是住那裏,
其他套房的房客才通知房東的,
打電話過去後,(上網查過那裏是環保派出所)
那位先生只說請我帶證件去找他們,
我問了下帶證件去要做什麼,
他很兇地回答說因為我們要告發你,
也沒說是因為什麼而告發,因為要上班我也沒多問就掛了,
想說明天到現場再去確認看是翻到什麼資料,
但我很確定我並未丟垃圾在樓梯間,
上網查了很多資料說有很多人是信件夾雜在垃圾裡被告發,
剛好被丟垃圾的地方很靠近信箱,想說會不會也是我的信被丟進去,
但我同時也很好奇樓梯間這裡並未公告不能丟垃圾,棄置垃圾是會被開罰單的嗎?
那如果我沒帶證件去,他們是不是也沒我的資料能開我罰單?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有類似經驗?
明天要去派出所面對這件事情我好緊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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