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父母開店,如何報扶養

父親是負責人,都是繳營業稅
去年8月退休,改領勞保退休金
已超過60歲,我是否可報扶養
他去年退休前,賺的錢已報營業稅
我應該不用把他的退休前的收入列入我的所得吧

爬文許多,大部份文章都很少討論營業稅跟所得稅的合併討論

請各位先進給個諮詢,謝謝
2014-05-12 21: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報稅問題 父母
niokao wrote:
父親是負責人,都是繳...(恕刪)


本來就要分別報

合併報所得一定是合併算
所以我不敢報扶養(又不是瘋了)



可以的話收入轉到法人底下比較省,


金額夠大轉0BU收會最好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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