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有網友說肖像權 有沒有法律系可以說明一些台灣有沒有肖像權我在香港住過差不多十年,知道香港並沒有肖像權,除非是拍攝他人的敏感部位,這就犯了游蕩或破壞公眾體統罪而我在台灣出生,卻還不知道台灣有沒有肖像權,真不好意思
schwarzenegger wrote:經常看到有網友說肖像...(恕刪) 沒有肖像權這東西 但是有隱私權 肖像權認真來說是由隱私權引申出來的--來自維基--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585號解釋,明白承認隱私權受憲法所保障,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至於隱私權的保護範圍,依釋字第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它並沒有明定那些才算是隱私權保障範圍 而是說個人資料長相也算是個人資料 指紋也算是個人資料 你的叫床聲、屁聲都是個人資料個資法雖然他的名字叫個人資料保護法 但是實際上它是針對會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來做規範也就是那些行為可以合法侵犯隱私權及侵犯的程度所以他第一條就跟你明白的寫明"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第一條用另一個角度來解釋就是說 只要符合本法規範的行為就不算是違反憲法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