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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999對警察機關的壓力有這麼大嗎?


因為鄰居一個月多月來不斷發出噪音問題(無管委會社區)
實在無解之下,撥了通電話給1999試試
服務人員態度很好,也把相關問題轉給警察機關
大約過了十分鐘,分局就來電回報處理狀況
不過一聽就知道他們人根本沒來

阿SIR說:我們剛剛有派員到你說的地址去查看,按電鈴無人回應,也沒聽到噪音
(但是噪音一直出現,除非對方不開門,不然哪有可能沒人在家)

阿SIR又說:我們好像有聽到狗的聲音,會不會是狗在叫發出噪音
(最好狗會拿鐵鎚敲牆壁)

最後阿SIR交代我:以後有問題,可以直接打到分局或是110報案,別打1999
等等回給你的處理簡訊內容就會說是無人應門,先跟你說一下

恩,還先跟我套招套好,避免穿幫嗎
就是知道你們根本不會派人來,所以才打1999
沒想到還是...

原來警察這麼不喜歡民眾打1999(筆記中)
2014-05-04 20:14 發佈
警察不都是挑軟的吃嗎?
不信的話看看攔檢都攔了什麼樣的人就知道了
有使命感的警察已經絕跡了
現在只剩敷衍了事等著領薪水的“阿舍”了

golove123 wrote:
因為鄰居一個月多月來...(恕刪)



野狗湘贛,發出叫聲
是要找環保局測噪音,還是找補狗大隊來抓

警察不是處理這種事情的
噪音問題應該是環保局
不是警察

golove123 wrote:
因為鄰居一個月多月來...(恕刪)
唉!01果然是打嘴砲的地方.....

反正警察不來,就持續撥打1999,分局的勤務中心鐵定會派人處理的!
法源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另外環保法規部分也有相關規定;只不過和環保局交手的經驗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推還給警察機關
噪音管制法
第 6 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難怪聰明的警察,寧可請調到窮鄉僻壤的村莊去。
能測量的,容易處理的,沒爭議的,主管機關做。
沒有客觀數據可認定,容易有爭議的,主管機關碰都不碰,只會推給警察。
只有1戶反映,是「公眾」嗎?

警察不是挑軟的吃,追(攔)車發生意外,誰?會出來挺?媒體怎麼報?

golove123 wrote:
因為鄰居一個月多月來...(恕刪)



1999打過去通報之後他們都要處理完然後寫處理方式的
http://www.chpb.gov.tw/pda/Other_problem_inpage.php?member_num=16&item=262

這個網址自己去看吧!我只節錄一點點出來

「報案之鄰居具名指證並製作筆錄」,加上處理員警之職務報告,始能依社維法移送法辦。而不是向環保局說的"警察機關不需量測噪音,即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之罰款。"http://ww3.epa.gov.tw/Public/FAQ_Detail.aspx?PF_Type_ID=9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裡面所謂"公眾"應要達3人以上.資料要再找找.

golove123 wrote:
因為鄰居一個月多月來...(恕刪)


打110,有報案紀錄搓不掉,然後會給當地派出所回報給你,以前我們直打中山分局,然後當地所長就會說先讓我們所知道,因為最後市警局會噹下來,然後所長被叫去中山分局的組長念,因為這塊地是天皇老子誰也不能動^_^

過陣子就會看到副分局長偶有來晃,所以你還是打110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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