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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的公然侮辱....已報案有三聯單! 但是對方網路紀錄是離島(連江縣).......請問該如何申請在台北法院審查?

基本上就是昨天無聊玩遊戲的時候(英雄聯盟)

對面的人明明贏了還不斷挑釁

後來越罵越過份,他的同隊(應該是朋友,名字很接近)也幫忙用很汙辱的話指名在罵小弟

原則上如果你只是嘴一兩句我也懶得裡他

可是整場不停罵小弟:廢物腦逼低能兒.....等等的言語

就讓我真的無法忍受!(怒)

心裡還想說應該是高中或大學的小朋友,就讓他們學點教訓吧!

晚上12點半印出螢幕截取的對話內容....就跑到警察局報案啦!(妨礙名譽/公然侮辱)

弄了一個多小時取得三聯單道具一件!

但今天GOOGLE其中一個玩家的時候發現他有參加校園戰隊的紀錄

所在縣市: 連江縣 學校名稱: 介壽國中(小)

瞬間讓我覺得一群烏鴉飛過

心裡想著....我記得沒錯的話,連江縣好像是離島阿阿阿阿阿阿阿

希望他們搭飛機來台北作筆錄的時候不要恨我啊!

好吧,反正現在都報案了

就等去法院偵查庭的時候再跟這個小朋友以及他的父母打交道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想請教,對方在離島的話,要來台北開偵查庭? 還是她在原地就可以了...

另外我能聲請移轉在我這邊開庭嗎?



2014-04-08 11:59 發佈

AlwaysMaTt wrote:
基本上就是昨天無聊玩...(恕刪)


嚇嚇他就好了~小朋友還是選擇原諒吧
先求心靈溝通,再求肉體疏通

台灣土牛 wrote:
嚇嚇他就好了~小朋友還是選擇原諒吧(恕刪)


對阿~嚇嚇就好讓他跑個十幾趟並且五體投地跟樓主道歉就好.
台灣土牛 wrote:
嚇嚇他就好了~小朋友...(恕刪)


牛哥果然是好男人! 下次我會跟女生推薦你的

ice27540 wrote:
對阿~嚇嚇就好讓他跑個十幾趟並且五體投地跟樓主道歉就好.


現在不吃虧,長大會不會吃更大的虧? 跟我道歉是一定要的,不然我花一個多小時在警察局很好玩??

另外要跑幾趟是法院決定,他也可以選擇不來
不是以原就被嗎?已被告居住地法院為管轄....
所以樓主要去離島囉???
AlwaysMaTt wrote:基本上就是昨天無聊玩遊戲的時候(英雄聯盟


嚇到小屁孩
屁滾尿流
unit.kuo wrote:
不是以原就被嗎?已被告居住地法院為管轄....
所以樓主要去離島囉???...(恕刪)


偵查庭是他要来台北作筆錄吧!?

如果我不接受道歉/和解才要繼續跑法院

所以你是要我不要和解?

天生白木命 wrote:
嚇到小屁孩
屁滾尿流...(恕刪)


如果是國中生的話,應該是真的會害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85530&p=1
好像可以聲請移轉...
unit.kuo wrote:
http://www...(恕刪)


還是我可以按照英雄聯盟代理公司的所在地(犯罪所在地)聲請移轉管轄?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舉個例:昨天台北市刑大在電視上受訪,
有41位受約談做筆錄的學生不到案說明,
市刑大發言人也說:只好直接函送地檢署,由檢察官開庭傳喚.

原告單方面指控,警察是要依規定通知被告來做筆錄.
警察並沒有權力判斷是非,
警察並也沒有公權力強制被告一定要去警局做筆錄.
法律也沒有規定處罰不去做筆錄的人.
這樣小的案子,後果並不嚴重,被告只是中學生,被告並不需要去警局做筆錄.

如果被告經通知不到,警局能做的只是直接函送地檢署,
由地檢署分案的檢察官安排偵察庭,通知被告到庭說明.
這個時候,才是非去不可.

不過,案子到了地檢署以後,有正當理由的話,被告可以聲請轉移管轄.

如果一個中立的第三者(法院)來看,案情很單純,不嚴重,
被告只是中學生(or 小學生),需要每天上學,且住在離島
那麼我認為法院一定會同意移轉管轄到馬祖的法院,
畢竟,學生的受教權極為重要啊! 是嗎?

以此例來看,被告都不滿18歲,就這樣的事,我看連起訴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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