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疑義請教!

請版上神人賜教!!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8條:「人民對於...行政法令之查詢...,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本人向政府部門首長電子信箱請求提供依據行政院「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該機關所訂定之「公文時效管制作業注意事項」暨「公文逾限處理懲處標準表」等2項行政法令(規則、辦法)所頒定之時間、字號、詳細內容及相關附件。

卻被回復:
有關所詢本部訂定作業規範訂定,因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應主動公開事項,故未公開於網站提供閱覽,故不提供。

網路搜尋了一下「政府資訊公開法」,不是僅有該法第18條(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等9項,才可以不提供嗎?

請問:
1.「公文時效管制作業注意事項」暨「公文逾限處理懲處標準表」等2項行政法令,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嗎?

2.政府機關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拒絕提供回復對嗎?
2014-03-10 14:59 發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文書流程作業規範似乎不是行政命令,只是機關內部的參考手冊.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及決算書。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前項第五款所稱研究報告,指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之報告或派赴國外從事考察、進修、研究或實習人員所提出之報告。
  第一項第十款所稱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指由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組成之決策性機關,其所審議議案之案由、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
文書流程作業規範好像真的不屬於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beikang wrote: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恕刪)

首先感謝大大的回復
但「公文時效管制作業注意事項」暨「公文逾限處理懲處標準表」等2項行政法令(規則、辦法)
是不是可以歸屬於您所提: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該機關復文:因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應主動公開事項,故未公開於網站提供閱覽。
但該機關於復文末卻附了:
關於行政院「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可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網頁(http://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636&p=1930)下載參閱。

若「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不屬於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那為何行政院的網頁要主動公開呢?
該機關自己對其下級機關或屬官的「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不敢公開,是怕被引用提訴?

上網查了搜尋一下「公文逾限處理懲處標準表」,
各公務機關、學校、縣市政府幾乎都有公開資訊(只是名稱略有不同)。

更希望大家能多提供見解!!

m531215 wrote:
首先感謝大大的回復
...(恕刪)

我覺得這好像算是作業性的行政規則
不是上面寫的法規命令和解釋性、作業性的行政規則要對外公開
我是想是不是各個行政機關屬性不同
公文處理的速度也不同所以不會統一規定
昨天到部長信箱投書後
今天下午該部會回了一封:
有關提供本部依據行政院「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訂定之「公文時效管制作業注意事項」(含相關獎懲規定)乙事,...。茲檢附該注意事項電子檔1份供參。


一開始是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不給、唬弄我?
現在跟我講沒有「公文處理逾限懲處標準表」這東西?!
要我給她個時間(至2014.03.14日1700時)讓她去瞭解一下。

上網隨便搜尋「公文處理逾限懲處標準表」,各機關(行政院各部會、所屬機關、縣市政府、學校...)都有訂定,為何單獨這個部會不用訂定懲處標準表?

剛剛2014.03.11日1640時該部會承辦周小姐來電:別的機關有訂,他們部會沒訂,不關她的業務。
那就不明白了?那是誰的業務?我的業務喔??
我是到部長信箱投書請求釋義,難不成要我寫公文分會各部門再綜整嗎??

明明不符合行政院令頒「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第十三章第四節「獎懲」第一百五十七、獎懲標準:「各機關應參酌文書流程管理作業權責劃分及管理原則及機關業務特性、組織型態、公文數量、公文處理之品質與速度等條件【研訂明確獎懲標準】,作為公文檢核結果之獎懲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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