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一:(屋主無故意)
假設某甲在家用大筒鍋煮開水,準備放涼之後當成飲用水。煮開之後,為了加速冷卻的速度,拿另一個大筒鍋裝冷水,放在廚房料理台前方地面,再把裝開水的大筒鍋放入水中冷卻,然後跑去睡午覺。
料理台正臨廚房窗戶,沒多久,小偷從廚房窗戶破窗而入,踏上料理台,然後跳下料理台。正好踩到地面的大筒鍋,不但人跌倒,滾燙熱水也打翻潑在他全身,導致大面積燙傷。
巨大聲響吵醒屋主,屋主於臥室大聲質問是誰闖入,威脅要報警處理。小偷因燙傷痛苦不堪,加上臥室內屋主吶喊,小偷放棄偷竊,從窗戶緊急逃跑,並趕緊自行就醫。
請問,若小偷有城牆般的超級厚臉皮,跑去控告屋主造成他的身上嚴重傷害,單就中華民國法律的規定論之,此屋主是否有法律責任?
狀況二:(屋主故意,嚴重傷害)
某乙遭竊多次,對竊賊恨之入骨。故於家中設置能使竊賊暫時失去行動能力並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陷阱,甚至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欲以此捕捉侵入的未知竊賊。
某日某竊賊破壞窗戶後闖入,正好遭遇此陷阱,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無力逃跑。屋主當場發現此竊賊並予以扣留,同時報警與通知醫療單位。
請問,若小偷有城牆般的超級厚臉皮,跑去控告屋主造成他的身上嚴重傷害,單就中華民國法律的規定論之,此屋主是否有法律責任?
狀況三:(屋主故意,輕微傷害)
某乙遭竊多次,對竊賊恨之入骨。故於家中設置能使竊賊暫時失去行動能力並造成輕微身體傷害的陷阱,欲以此捕捉侵入的未知竊賊。
某日某竊賊破壞窗戶後闖入,正好遭遇此陷阱,造成身體輕微傷害,但無力逃跑。屋主當場發現此竊賊並予以扣留,同時報警與通知醫療單位。
請問,若小偷有城牆般的超級厚臉皮,跑去控告屋主造成他的身上輕微傷害,單就中華民國法律的規定論之,此屋主是否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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