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違反著作權法 算是公訴罪嗎?
之前在服飾店上班 有天警察突然拿搜索票來查仿冒品
後來查出了幾款Galoop的仿冒品
要在場的當事人簽名
因為那天店長休假
上面的人趕來時又太晚了
警方說他不是當事人 不讓他簽
我就簽了
到後來做筆錄 開簡易庭等等的
回去後 上面的人說老闆已經在談和解了
而我在七月底時就辭職了
到了今天
法院寄傳票過來 要我下星期一到偵查庭/詢問室
我是被列為被告
我想知道的是
(1)如果雙方公司已私下和解
那法院還會有傳票過來嗎?
我怕公司隨便敷衍我
(2)到偵查庭/詢問室是要做啥的?
(3)當天我需要帶律師或是法律顧問一同前往嗎?
(4)違反著作權法會分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嗎?
就算公司和解了 那應該也只是解決民事訴訟的問題吧?
那刑事部分我該怎麼辦?
其實對方主要也是要告我們老闆
在做筆錄時也都是針對我認不認識老闆以及知不知道店內販賣仿冒品這兩個問題為出發點在詢問
根本不太干我們這些員工的事
搞到我變被告整個有點傻眼 只能說當初簽名時太草率
我對法律很不了解
所以對現在整個情況發展可說是一無所知
希望有專業人士能夠指點
謝謝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law/copyright_law_95.asp
第七章有罰則 看你是違反哪一條
第 一百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不在此限。
1.如果你們已經和解了 想辦法拿到和解的證明 開庭的時候拿給檢察官看 說你們已經和解了
2.偵查庭就是檢察官會問一些有的沒的 如果確定有犯罪事實 就會起訴
起訴以後就會送到法院去審理了 審理以後法官就會宣判
3.律師一個案子 刑事差不多5萬 民事3萬 看你要不要花錢囉 可是我覺得法律其實蠻簡單的
網路上的資源 就一堆了 而且法院都有訴訟輔導科可以問
4.違反著作權法有分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
如果已經和解的話 要撤銷告訴 好像要叫告訴人撤銷吧 這點你去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問問看
如果沒和解 刑事會判刑 法官會斟酌你有沒有前科 犯罪動機 犯罪後態度量刑
民事要賠錢 存款 股票 薪水 動產 不動產 法院都可以扣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