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最近高雄市先前因為流標的關係,停留了好一陣子沒有托吊車取締
最近召標成功 三月份開工了
我的車馬上就被吊了 GG.....
雖然是我違規在先 我也是很巴結的付錢取車
比較覺得不太高興的部份是
不是會有"廣播"嘛?
我的車就停在門口對面不到五公尺的地方
下午四點我和老婆都在家
咻的...車子就被吊走了
問到一個不太熟的鄰居 說過程不到五分鐘 超快速
也沒有廣播 要不然至少可以省移置費和保管費
想請教這樣程序上是不是有問題?
說到底...就是欺負人囉 不廣播也沒辦法舉證
民間托吊場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移置加保管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