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或在銀行工作的朋友請教些問題

假如我的朋友未經過我的同意拿走我的存摺+提款卡+印章
將我的存款領光且數目最高有到6位數以上
這樣盜領我的存款
進行提告他若是不還錢
除了接受法律上的刑責
有辦法將錢要回來?
他名下沒有任何動產&不動產
另外在銀行櫃台領取大量現金
且存摺無設定密碼
不用本人只要存摺+印章就可領取?
2014-03-05 19:30 發佈
88556 wrote:
且存摺無設定密碼
不用本人只要存摺+印章就可領取?


是的,銀行是走印鑑制度,只要存摺+留存的印鑑章就可以取款。
你當時開戶簽的文件中,一定有只要存摺+留存印鑑章就可領款的約定。


88556 wrote:
除了接受法律上的刑責
有辦法將錢要回來?

如果他連刑事都不怕,名下又沒任何財產,有可能沒機會拿回來了
如果您當初就沒設密碼
只要有存摺及印鑑可以提領...
你只能告你朋友了..
看看可不可以查到那筆錢的下落
88556 wrote:
假如我的朋友未經過我的同意拿走我的存摺+提款卡+印章
將我的存款領光且數目最高有到6位數以上
這樣盜領我的存款
進行提告他若是不還錢
除了接受法律上的刑責
有辦法將錢要回來?
(恕刪)

民事部分就我所知:
1.民法第184條⇒他侵害你的財產權
2.民法第195條⇒假設他用你的印章從事不法行為,可能有侵害名譽、信用等人格權,甚至有冒名代理之可能。
3.民法第179條⇒盜領錢屬不當得利

綜上,提告後判賠不還錢,那就強制執行。

如有疏漏,請下一位補充。
88556 wrote:
他名下沒有任何動產&不動產

這...留給下一位
不是你可以成為甚麼,而是你想要成為甚麼 。
88556 wrote:
假如我的朋友未經過我...(恕刪)

你要能證明你的存摺+提款卡+印章是被偷走的
不然他可以主張存摺+提款卡+印章是你交給他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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