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yu007 wrote:上禮拜天跟一位在本站...(恕刪) 請出賣人限時補正,不補正就解除買賣契約,或者是要求出賣人減少部分價金,有造成損失就請求賠償。honwen2157 wrote:叫管理員出來面對!!...(恕刪) 這好像也不錯,請管理員給他會員帳號GG。
lu75956789 wrote:報警?...(恕刪) 我是已經在簡訊中告知如果今天不回應就會去報警 , 想給他一個機會他當時信誓旦旦的說一定會寄 , 現在卻是不回應看樣子他是不想出面 , 明天我就會去報警 , 他上班的公司也會打電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