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某家公司工作滿十年
公私營運狀況直直落,老闆想要資遣一些員工
於是...
朋友的月薪約5萬,但投保金額只有28300
其中有一筆職務津貼8000
想請問的是,這8000是因為他擔任某項職務才有的加給
是否也應該列入資遣的計算之中??
其他甚麼餐費、電話費等等的就算了
但我一直認為,他是因為擔任的一個主管職務
所以公司才給予這樣的津貼(8000)
理應計算才是!?
但不知實際規定是否如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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