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PTT八卦版三個版主,跟板橋版版主,
似乎被『蘇州溫水游泳池』控告,案號都出來了,
控告罪名是『妨害電腦使用罪』
源由是,版主使用了刪文和水桶的『版主功能』。
告不告的成是一回事,但去警察局做筆錄,來個相見歡。
應該是免不了的了。
閒聊版有些人,被刪文刪到整褲襠火。
看到這個範例,會有人想控告版妹嗎?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昨天晚上,PTT八卦...(恕刪)
01的話怎麼可以忘記此人呢,多年過去了可能還在走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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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準備專程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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