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1: 6F.8F 已經指出問題點...補充2: 59F.才是我現在遇到的問題...補充3:要更勁爆的在悄悄話...(遮那麼多是為了不落人話柄,我不會笨到在悄悄話裡恐嚇他人)簡述...本人於露天向某賣家買了一件物品,並選用7-11取貨付款賣家無出貨,4天後即可向露天申訴買家"棄標投訴",此時買家除申訴外,只能上MOBILE01求救黃色框是出貨狀態,若已出貨會出現一串數字組成的追蹤碼有興趣的記者請跟我聯繫,TKS
我想 樓主是要表達 :1.賣家可以故意不出貨,緊接著還可以反申訴 買家"棄標"2.買家明明選7-11到貨付款,卻被賣家扣上"棄標"的罪名這的確是一個BUG吧??是我眼殘腦殘解讀有錯誤,還是樓上大大______???
jacksls wrote:我想 樓主是要表達 ...(恕刪) 我想 樓主是要表達 :1.賣家可以故意不出貨,緊接著還可以反申訴 買家"棄標"==>有些賣家會寫得標請幾天內通知~不然超過未通知會算棄標~不知樓主是否有看清楚遊戲規則~還是買了超過4天後再通知賣方?2.買家明明選7-11到貨付款,卻被賣家扣上"棄標"的罪名==>如上這的確是一個BUG吧??==>應該不算~只是樓主沒頭沒尾~過程沒說清楚~就以棄標的事來談~有點.....是我眼殘腦殘解讀有錯誤,還是樓上大大______???==>應該說~你沒錯~是樓主的結果論~會造成大家解讀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