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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分別娶了姐妹……

父子分別娶了一對親姐妹,他們及他們的子女要怎麼稱呼對方才正確呢?
2014-02-07 23: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父子 姐妹

bigjohn0530 wrote:
父子分別娶了一對親姐...(恕刪)


我覺得

父親生的小孩就跟自己平輩

兒子生的小孩要叫父親的小孩叔叔

只是妹妹正式點要叫姊姊 婆婆

平常就直呼其名
提拉美蘇 wrote:
我覺得父親生...(恕刪)

那父親生的小孩要叫妹妹-大嫂?還是阿姨?
不要笨了
這個叫無效婚姻
不論是父先娶姊還是子先娶妹
後結婚的那一對已成為三等親
是結不成婚的
kawli wrote:不要笨了
這個叫無效婚姻
不論是父先娶姊


原本如此。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

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1.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2. 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
3. 旁系血親之輩分相,而在八親等以內者。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所以對姻親來說, 直系姻親或五親等之內,輩分不相同之旁系姻親不得結婚, 否則即可.

結論就是, 父子娶另一對姐妹是不被法律允許 (似乎屬輩分不相同之三親等旁系姻親?),

而兄弟則可以娶另一對姐妹(屬輩分相同之二親等旁系姻親).

cd51642000 wrote:
原本如此。...(恕刪)


喔對忘了民法規定
如果那對父子、姐妹
同時間在不同戶政所同時登記結婚
那又要怎麼算?
kawli wrote:
不要笨了這個叫無效婚...(恕刪)


先不論婚姻的法律效果,實際上卻有這樣的事,我才好奇彼此怎麼稱呼~~

PS.真實的人物,在台灣赫赫有名,大概少有人不知道~~~~
kawli wrote:
不要笨了這個叫無效婚...(恕刪)


不能在台灣結不代表不能在國外結


基本上....是叫姑姑

先不管法律還是什麼的

照古禮娶過門就是夫家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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