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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使用 7-11 貨到付款,對方沒取貨,運費該算??

就是有人跟我買東西
用7-11貨到付款
但最後又用個理由說要取消交易
那這貨他不領
運費該算甚麼?? 算風險的一種??
2014-01-28 8: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11
是的!

就我所知寄回去的運費算自已的,給他一個負評吧!
如果你是開店賣東西, 就要把這個列入風險及成本的考量
esniader wrote:
如果你是開店賣東西,...(恕刪)

同意+1
不然每天面對這麼多客人,每個都要計較,說真的很辛苦,
想想就像是店面開店,房租、水電都要錢,
但是客人逛了不買,這些基本開銷還是得支付。
p81827512 wrote:
運費該算甚麼?? 算風險的一種??...(恕刪)


運費就是賣家自己吞阿

沒取貨還算小澳洲客人

現在很多大澳洲來的客人,買了拆了再退
賣家還要付退貨寄回的運費,退回的東西也很難恢復包裝重新賣

你沒看錯,台灣的法律就是這麼對賣家不利....

你頂多給對方一個負評,但對買家而言不痛不癢,大不了重新申請一個帳號就好
別跟豬打架,得不到好處還會弄的一身臭

p81827512 wrote:
就是有人跟我買東西用...(恕刪)


就算是 7-11取貨 千萬別用貨到付款....

衰到自己而已

我幾年沒用這模式 生意還是一樣穩定

前一陣子 01網友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
結果 他告了對方 也真的勝訴了
有人記得這一篇文嗎?
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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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

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514844&p=1

不管是郵局還是便利商店的貨到付款

買家沒領貨來回運費都要自己吞

郵局更慘 包裹來回運費160元{80+80}

還要多一個貨到付款手續費30元

等於160+30=190元損失190元

一天來個10個拒收就虧1900
7-11 貨到付款,對方沒取貨,這樣賣家會損失多少?
自己吞,設限負評、未取貨大於多少,評價小於多少不能用,減少風險,最後拿掉這服務,提告勞才傷身,且未必能伸張正義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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