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

我住三樓公寓

因家中天花板漏水

樓上四樓住戶是房客 經房客詢問房東同意後

給我房東的電話 叫我自行連絡房東



漏水還沒處理完 我家牆另一邊的三樓住戶也漏水了

跑來找我家四樓住戶 卻找不到人

所以來問我 四樓的聯絡方式

我就給他四樓房東的手機號碼

之後四樓房東說要告我違反個資法 未經他同意把手機號碼給別人

這樣真的有違反個資法嗎?

2014-01-11 1: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資法
樓主的情形應該符合個資法第20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
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
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
人。
六、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
,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
付所需費用。

應該是沒事的,不然到時候一直找不到人也不是辦法吧?!

EOS5D2 wrote:
樓主的情形應該符合個...(恕刪)





謝謝您提供資料


過年前遇這種事 真是ooxx
你好講話
他欺負你
隔壁三樓比你兇
他找你出氣

有空告你
不如趕快修補天花板
他都不知道他造成大家困擾了嗎

樓主不用理會這種人 免得不愉快
就讓隔壁鄰居對他施壓好了

crazynoter wrote:
你好講話他欺負你隔壁...(恕刪)


或許是這樣吧!!

只好聯合隔壁一起向他施壓

謝謝您喔

讓人無奈的惡鄰居

edaxx111 wrote:
我住三樓公寓因家中天...(恕刪)



跟我鄰居
真是會告人的瘋鄰居

這樣真的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誠心道歉是很重要的
對你上法院也是有幫助
個資法剛上路不久大家都不習慣
法律條文也很難規定的面面俱到
法官也是各自解讀這種案件吧
有沒有違反上法院才知道
不管犯不犯法,如果沒經過你同意,你的電話被別人到處傳,你也會覺得沒關係嗎?這是基本的禮貌吧。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不管犯不犯法,如果沒...(恕刪)



要講基本禮貌 自己家浴室水管有問題..

導致別人家在漏水

我光找樓上房東就找了1~2個禮拜 直到房客肯給電話

事情發生到現在2個多月了 又講一推理由遲遲不處理

這樣就比較有禮貌嗎?



如果不是因為漏水 我才懶的記他的電話

加上隔壁有跟我一樣的漏水困擾 我懂那種家裡在漏水 又找不到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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