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請教補稅的問題...

2013年的最後一天收到了國稅局101年度的補稅單:重複申報扶養人(我爸)

我爸一直都是由我來申報的(報表上從無我媽的名字,也一直以國稅局試算表申報)
我媽一直都是單獨申報(扶養是她父母)

已有向承辦人員詢問細節,但得到的答覆令人無言!!

承辦人員說明因為找不到我媽申報的附件資料(扶養證明等等)
(但我媽有拿到書面申報收據條並有蓋章),

又在申報表上看到我爸的名字(我媽確定沒有填寫),因此逕行剔除原有申報親屬,改增列我爸。

並於我的申報資料剔除我爸,裁定我要補稅...

但是我已先於102.5/2報繳,我媽是102.5/8才報繳,間隔一個禮拜,

照理說,不應該是我重複申報才對啊!!

我想請教的是:

承辦人員怎麼可以自行更改已報繳的申報資料呢?可以這麼做嗎?

那我還能怎麼辦呢?


謝謝~
2013-12-31 20: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正常來說你母親有申報收據,而國稅局卻把申報資料遺失,這種情況應該是可以要求補送一份申報書供他們內部建檔,這樣就不會出錯了。不過承辦人似乎不知道你母親有申報,直接就核定夫妻合併申報,然後剔除你的扶養親屬了。

我覺得是可以用補申報書的方式來處理才對。你打電話去他都沒有告訴你解決的方法嗎?

如果上述的方法不能用(照理應該是可以,因為錯在國稅局。),就跟承辦人說,你母親要減列扶養親屬(你父親),可能會要你附上綜合所得稅更正申請書(從此連結下載)。請承辦人告訴你處理的程序,如果沒空去就問郵寄辦理的方式。

先跟承辦人談看看,如果覺得承辦人好像不是很清楚,就要求和主管談。
謝謝你的回覆!

承辦員是有說明可以去櫃檯辦理增/減列的方式,

但是要求我母親提出他父母(住在大陸)還健在的證明文件

我只是認為我都已經先行申報了,承辦人怎麼可以擅自更動申報資料?! 有點差勁...
他們都是故意的!

發個信,唬你懂不懂,單據資料在不在!

不懂跟不在,你就要付錢了事。

而且每年都這樣玩。

市井小民,稅已經簡單到不行了,還玩這招!
覺、正、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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