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站上的各位,小弟的哥哥現在身上有一件官司也許明年會出庭被告的內容是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文書因小弟的哥哥是經手人,當初也因為相信朋友未讓他填寫委託書然後最後才知道原來朋友的資料都不知道從哪裡來的而被偽冒的人現在提告警察也做筆錄,整個案件準備開庭想請問各位,我哥哥該如何自保我哥他承認有過失,免不了一些處罰所以我哥能反告朋友偽造文書呢?能否請各位大大給我個中肯的答案好嗎?不想這樣坐以待斃
土勻 wrote:請教一下站上的各位,...(恕刪) 在警局、地檢署都完完全全據實陳述~自己的過錯部分都不要隱瞞!也不要避重就輕!也要完全交代令兄友人的資料!因為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據實陳述能夠助檢察官釐清是否有其他人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