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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進去住了幾天...室外熱水器被偷..是房客要負則還是房東?

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進去住了幾天...室外熱水器被偷..是房客要負責.還是房東?
ps:我還是免費買新的裝了..但想聽聽網友的認知如何..
2013-12-07 23:24 發佈
junny797 wrote:
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恕刪)

房客要租時你們都沒點交嗎?
如果沒有事後要房客負責感覺很難
而且房客要住裡頭自己拔自己要用的熱水器是打算洗冷水嗎?

junny797 wrote:
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恕刪)


警察要負責,負責抓小偷

回收商要負責,不該收常客拿來的堪用品

政府要負責,經濟弄那麼差,小偷一堆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junny797 wrote:
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恕刪)
沒防護措施該算房東
房東的責任
東西在戶外,且又是屋主的物品
安全措施或者保險可以保障屋主自己財產的權益
屋內住戶的物品要看是否屋主房屋險有包括,要不是住戶自己的責任
我自己的看法,
房東的物品失竊,房東負責。
當然報警抓到小偷,房東可求償。

裝在室外的熱水器都會被偷,可見該區的治安情況。
有一次我花錢去住福滑,結果放間外面的分離式冷氣主機被偷了
飯店經理要我負責賠償

以上例子 請問版主認為合理嗎?
已出租...房客要負責

用的時候是房客的...被偷算房東的?!

你租車...車子被偷..算誰的?!
感謝網友意見..
這次裝新的就加裝防竊措施了..話說..去裝當天..對面的阿婆也過來說她們家也被偷了....但隔壁的還在?(離我家的只有20公分..).年底了大家要注意一下喔..
通常當房客入住,在契約中有著明的物品,房客須負保管責任

看契約吧~~
契約如果有寫出租房子中有哪些設備,如冷氣、冰箱....等
如果非自然損壞或遺失的話,住戶應負責
某些契約會有這一項,但不是每個契約版本都有,通常都是寫很很籠統

不過通常制式化契約中會有
房屋附屬用品以現狀交付,僅供承租人使用,但承租人於使用時仍應負善良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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