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們
因為兄長不孝
家母將兄長驅離家母的房子(是頂加,但家母有頂樓產權)
但兄長把家具和個人物品繼續擺在裡面
然後把房子鎖上
硬是不歸還家母房子
請問家母有權去開鎖
並清除既有家具嗎?
裡面的物品所有權還是兄長的嗎?
他們沒有任何合約存在
但哥哥已經住十幾年了
跪求各位大大幫忙
我們已經困擾許久
家母也還在工作還房子貸款
若房子能收回
還能出租分擔一些貸款壓力
哥哥說
頂加的擁有權是屬於起造人的
又說是屬於樓下各層住戶的
就是不該是媽媽的
然後他''認識議員''
雖然聽起來收回房子很合情合理
但還是很怕媽媽會觸犯法律
希望在法律上是站穩腳的
拜託各位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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