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收費實施之後 是不是一定要裝eTag才能上國道?
答:
ETC為國家重大政策,政策方向由政府單位高公局規劃,遠通電收僅是協助政府推動ETC的建置及營運廠商。
國道進入計程收費之後,eTag是唯一技術,不再有人工收費的選項,當用路人申辦eTag之後,即進入完整的ETC服務體系,只要車主提供正確手機號碼,會收到貼心的低餘額簡訊通知、欠費簡訊通知、掌握ETC的自動補繳期,享政府核定之通行折扣優惠。
國道為全民所有,而繳交通行費亦是使用者的義務,如果用路人選擇不辦eTag,採用政府規劃的預約上路或事後補繳方式,除了在通行折扣優惠有損失,也可能因車主沒有留下聯絡方式,遠通電收後續透過監理連線資料,寄送ETC補繳通知書,造成用路人繳費上的等待。為提供用路人省時、省錢及最有利的繳費方式,遠通電收主推eTag
=> 還是沒說明
政府規劃的預約上路
GOOGLE
但未裝eTag的車輛得經車牌辨識系統確認,還要調監理資料
=> 很怪 .. 車牌辨識不是認出車牌就好
如果車主不貼ETAG 有先去遠通登記車號
直接扣款也可以阿 ..
VTP系統是讓不願意黏貼eTag晶片的車主能方便使用高速公路的設施,就表示這個系統是能夠正常運作
高公局回答
說明:
一、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後,因車輛已無法利用人工收費車道即時繳費,且政府並未立法強制車輛必須申裝車上設備單元,基於所有車輛均為計程電子收費之客戶,且考量收費公路存有常用、少用及長途、短途等不同使用類型之用路人,爰為滿足各類型用路人對於繳費方式之各種需求,故除eTag收費方式外,另有「預約服務」(即計次收費之VTP)及「未申裝且未預約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付費方式,供用路人選擇。
二、eTag繳費與預約服務之差異說明
(一)eTag車輛於行經收費站時,係利用感應器(Reader)發射無線電波,觸動感應範圍內的RFID標籤(Tag),透過「自動辨識交易模組」辨識標籤資料,自動連結後端預儲帳戶扣款繳費,是一種具高自動化高穩定性的扣款技術。而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係針對不想黏貼eTag,又希望能於通行後順利完成繳費所設計之繳費服務;用路人需向營運單位申請預約服務並預儲通行費,於經過ETC感應區位時,因無法透過eTag自動感應,需透過後端判案系統進行車牌辨識,再連結至該車牌所屬帳戶進行扣款。因車牌可能因模糊污損、遮蔽塗污或摺曲等因素而影響辨識,故需另輔予人工判案,屬半自動化的扣款技術。故政府鼓勵民眾使用eTag,以維收費系統達到高度自動化。
(二)現階段遠通電收公司規劃於實施計程收費前,首次申辦車輛每車得享免費提供一個eTag,故目前暫時停止VTP申請;未來計程收費後,對於部分不常使用高速公路用路人或不想申請eTag民眾,遠通公司將推出前述「預約服務」,屆時民眾可以再依營運單位公告之方式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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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預約服務」之服務說明:
1、申辦:用路人可至遠通服務中心或致電客服中心辦理預約服務申辦。
2、儲值:申請預約服務之用路人日後可至遠通服務中心、指定超商、致電客服中心、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之信用卡刷卡儲值或活存帳戶自助轉帳儲值進行儲值服務。同時也可以向指定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儲值。上述儲值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3、欠費金額查詢與自動繳費期欠費繳交:若因儲值金額不足導致欠費,預約服務用路人可透過服務中心人員服務、自助網站、客服專線語音、多媒體通路平台、遠通電收ETC APP查詢欠費資料並進行欠費繳交,另外遠通電收公司亦提供欠費簡訊提醒、餘額查詢機查詢欠費資料。上述繳費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4、帳單繳費:預約服務用路人可於自動繳費期內儲值抵欠費,若逾自動繳費期,將寄送平信通知書,用路人持平信在期限內補繳。若過了平信通知指定期限,客戶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寄送雙掛號通知書,客戶需補繳原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
5、交易明細查詢與申請:預約服務用路人可自行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免費查詢通行交易資料。也可以選擇至遠通服務中心或致電客服中心申請書面交易明細資料。
(三) 「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之服務說明:
1、未申裝且未登記預約服務之用路人仍可使用高速公路。另用路人亦可於「遠通電收公司自助網站登記車牌通知繳費」方式,留下聯絡資訊(電子郵件信箱),遠通電收公司將於用路人行駛國道收費路段3個日曆天後,按用路人所輸入之聯絡資訊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須繳費金額。
2、欠費金額查詢與自動繳費期欠費繳交:用路人通行國道後,遠通電收公司後台透過人工車牌影像辨識取得通過收費區位之用路人車輛車牌號碼,依車號累積當日行駛里程數後,按計程費率及收費辦法,計算用路人應付通行費用,接續進行通行欠費追補繳作業。用路人可於自動繳費期,主動透過人員服務、自助網站、客服專線語音、多媒體通路平台、遠通電收ETC APP查詢欠費資料並進行欠費繳交。上述繳費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3、帳單繳費:對未於自動繳費期繳費結案之用路人,遠通電收公司將提供平信通知之服務,用路人可持平信在期限內補繳,若過了平信通知指定期限,客戶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再寄送雙掛號通知書,客戶需補繳原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
4、交易明細查詢與申請:若用路人有需要,可至遠通服務中心、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免費查詢欠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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