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如有冒犯請見諒^^
以下是我對卡奴到債清法的看法,如果大家認為我的看法有錯,也歡迎大家一起來辯論,但不希望有情緒化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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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今天為什麼會有一堆卡奴產生,大家有想過為什麼嗎???
銀行當初胡亂授信,一堆代辦公司幾乎都是銀行高層主管退休下來,或熟悉銀行業務的人開的
一個人明明一個月收入只有三萬,銀行卻借他上百萬的錢,當初銀行授信方面有人去追查相關人士的
過錯責任嗎???銀行當初自己也貪20%的利率(利上加利)
而卡奴明知自己無法還也去借那麼多錢
這點二方面都有錯,但不該全把錯怪在卡奴身上,說明知沒錢還還去借那麼多
難道銀行自己都沒有錯嗎??????????????????
而銀行計息方式為,利上加利,案例:曾有人借2百萬,還了4百萬卻還倒欠銀行2百萬
這合理嗎??復利相信各位都知道有多恐怖吧!!
如果不幸你變成了卡奴,那一堆人還想從你身上去挖錢,連骨頭都想啃
一大堆負債整合,檔債律師.債務託管...等等一堆公司全都產生了,他們只想從卡奴身上賺高額的手續費,明知這樣錢滾錢下去
反而會害死當事者,雪上加霜,反而害了卡奴更還不起錢
當還不起錢後,又出現了所謂的"協商"
協商:當還不起錢後,政府又出現協商制度,政府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銀行果然利害,不虧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欠錢的人一個月收入假設只有3萬,欠了銀行一百萬的錢
跟銀行協商結果,一個月要你還2萬5~3萬5,利息方面一樣使用利上加利的方式,試問,卡奴們如何 還,難道都不用吃飯嗎?很多卡奴們都很想還錢,利息方面也可接受,但只希望銀行給個機會,用單利方式 去算,一個月只留家裡基本花費就好,其他錢願意拿來還債,但銀行都不肯,還天天打去欠債人的公司,常
常還故意不小心的轉錯分機,讓公司知道你欠銀行錢,導致不少人因此沒了工作,欠債人沒工作,那如何去 還款呢??而且一天打十幾通電話跟你要債,欠債人如何工作??
如果使用單利,不打擾真正想還錢的人,銀行能賺利息,欠債的人按時還錢,這樣不是雙贏嗎??
銀行還把債權以1~3成賣給AMC, 真不懂銀行在想什麼?銀行退一步所收的錢也比欠債1~3成多吧
如果你協商只繳幾期,只要一期沒繳,銀行會把你戶口圈存起來,也就是你在銀行戶口有多少錢他全扣走
如你這個月公司轉薪水給你,你一毛錢都拿不到,全都被銀行拿走
結果呢???協商根本救不了卡奴,所以才會出現 "債清法"
債清法:五大限制
1 本身沒有參加過協商機制 2 無擔保債務1200萬以下 3 為自然人
4 五年內未從事過自營商 5 有固定收入者
這條說真的幫不了所謂真正欠錢想還錢的人,反而幫到那些擺爛不想還錢的人
不過也有幫助到真正還不了錢的人
但相對的付出的代價也相當的大,有一百八十幾種職業不能做(請自己去查法條),也就是去申請的人,十年內無法翻身,單筆支出最多只能五百塊,一個月只能五千塊生活費
就算你在公司如何的努力,永遠升不了管理階層(因為銀行會終身註記)
當初乖乖相信政府去參加協商的人,根本不能用債清法
結果是原來乖的人沒糖吃,當初的協商根本是陷阱
債清法,被銀行施壓到根本變成爛法一條,懂法的人自己去參考德系的債清法
再來和我國的債清法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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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今天的卡債族真的被污名化,經統計欠卡債七成的人都超過30歲,這些族群上有父母下有子女要養
而銀行財大氣粗,只強調那三成真的很浪費的人身上,試問當你父母生病,你子女學費,你沒錢付
,你唯一辦法只有借錢,你不會去借嗎??如果你真的不會去借,放著你父母生病沒錢去醫,你子女沒錢
付學費,那我真的佩服你,你夠狠。健保沒全給付,各位可去查查生重病的人,一個月花費多少
今天大部份會欠債的人,都是弱勢族群,那些人,一天做二份工作,努力還錢,結果某些擺爛的人,也在利用卡奴
這些真的需要幫助的人,真正想還錢的人,哪來時間上街遊行,哪來時間上網
而社會大眾只看到那些少數上電視遊行,政客也想從這拉到選票,反而沒注意到一堆人真的真的很辛苦的還錢
今天的卡債族已被污名化了,而我想做的只是想幫助他們。
如果你身邊真的有卡奴,請幫幫他們吧,給他們正確的觀念,而不是給他們錢
卡奴最需要的是親人和朋友的支持,只要你支持他們,他們才有活下去的動力
而不是在新聞看到的自殺,如果你身邊的卡奴真的還很浪費,那就不用理他了
大部份的卡奴學歷都不高,他們是中低階層,而我們書讀那麼多,不就應該幫助別人嗎???
也或許卡奴們不善言詞,所以才造成今天卡奴完完全全的被污名化
才造成許多可笑的言論,人是群體的動物,你今天幫助他人,哪天別人也有可能幫助到你
現今社會大家只會說大家都很現實,難道你自己不是嗎?別人有難你曾出援手嗎??
說難聽一點
幫助真正弱勢的人,總比被那些掏空銀行留一堆債給我們還好
我情願把我繳稅的錢花在弱勢的人身上
也或許有人會認為我也是欠卡債的人,才會發表此篇
目前小弟身邊無任何欠債
日息->月利息+違約金=違約金->破產
out wrote:
而銀行計息方式為,利上加利,案例:曾有人借2百萬,還了4百萬卻還倒欠銀行2百萬
這合理嗎??復利相信各位都知道有多恐怖吧!!
...(恕刪)
有夠長.... 我先針對這一句話好了... 借兩百, 最後變成六百... 你覺得這是真的嗎? 這根本就是有人誇大好不好, 不然就是他欠的是地下錢莊, 不是銀行.
剛剛算了一下, 就算用最高的 20% 利息來算(而且信用卡都不會到這麼高的利率), 每天複利計算, 也要整整五年半沒還錢, 一毛都沒還, 才有可能累積到種量....如果真的出現這種 case 的話我覺得誇張的事欠債的人, 不是銀行.
如果有人跟你借了兩百萬, 五年來都不聞不問, 一毛錢都不肯還你會怎麼樣?
還是那句話,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利上加利很恐怖? 法定的 20% 其實並不高, 一毛都不還也要三年半才會對倍. 民間標會搞不好比這還高.
out wrote:
前幾天我在查"債清法...(恕刪)
我沒有惡意~~
只是看您寫了這一堆的文~
最後看到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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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體會的人,試試你一個月只用一萬塊去支出全家支出
其他錢全存起來,用一萬塊去生活,包含水電.吃飯..等等所有家裡支出
這種日子你稱的了半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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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退伍不久撐過一年~因為家中變故~~不要說這不可能
我朋友目前還在撐~~他跟他老婆一天各一百吃飯錢 .... 吃不飽買白吐司、饅頭、蘇打餅~~已經撐三年了
剩下的應付小孩以及家裡各項開銷
對了~他育有一男一女唷.....雖然親戚朋友還是有補助一些奶粉跟清潔物品
是某上市櫃公司的專案經理
但是幫家裡扛卡債......
不要說這不可能~~除非您自己是您所說的
2.社會歷練不夠
3.含著金湯匙出生
社會上的人百百種....
誰也不能說卡奴真的"都"很可憐或很可惡.....
社會變遷的過程中造成許多社會現象~當類似這種社會現象逐漸形成時~
法律不是萬能的,它只是許多調整社會關係與現況的手段之一
制訂法律並沒有辦法完全兼顧其公平性,所以才有道德的存在
法律只能規範最低程度的道德標準~
然而目前這種"立法依賴"的現象在快速變遷的現代社會又更而明顯
社會有許多需要幫助的人,但是這個政府應該做的工作落在銀行身上太過於沈重~
把污名化的原兇直指銀行!!對銀行本身也不甚公平~
銀行存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獲利~政府能做的就是抑制銀行無止盡的獲利慾望與手段~
此外~您不用拿幾成是哪種人~幾成是哪種人~來討論其不公平性~~這樣您對法律的基礎與修養可能就會略顯不足
1 本身沒有參加過協商機制 2 無擔保債務1200萬以下 3 為自然人
4 五年內未從事過自營商 5 有固定收入者
我朋友好像也在等債清法~
看了您說的五大限制~ 我想他應該也不能過了?
我該叫他好好找個工作了嗎?
記得他有參加過協商機制~ 但是因月繳金額太高~ 快比他領的錢還多了!
所以他現在被扣薪, 就沒工作~ 最近好像在做領現金的工作? 應該是吧!
這樣看來最少有二點不合! 該叫他找個公司扣薪? 是扣三分之一還是二分之一吧?
聽他說這樣扣下來只有扣利息而以?? 因欠太多錢的關係還是??
正常借款四,五百萬一個月利息也不用一萬五,二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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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樓主~
朋友他好像是自己離職~ 因他說扣的錢只夠利息 扣不到本金就離職了!!
明天我再問問他好了!! 不然看他整天打混也不是辦法~ 還有二個小朋友要養

其實法律本身都有它的漏洞
而我只想強調,銀行自己本身要設停損點,而不是借欠債人一堆錢
當初銀行自己設停損點,今天也不會倒至一堆人還不起錢
而從協商到債清,其實你用心去看,也解決不了大部份人問題
反而是一步一步的陷井
協商要你付的錢很多都是超出你的月薪
而參加協商只要一期沒付
你之前所繳的錢,全被拿去當利息和違約金
本金有些根本沒沖消到,也有人本金反而增加
計息方式你去看信用卡申請書,是用萬分之0點幾去算
以日計算,利上加利
外加手續費,違約金...等等
曾有書記官去告銀行,說他當月付清,銀行卻收利息
這個在新聞也有播
懂法的人會去告,大部份卡奴都不懂
年息20%只是他日計息加起來年息20%,跟你用20%的算法不一樣
法律本身是好的,但總有人會鑽漏洞
所以我才用比例法去評論
能幫助大多數的人,才是立法真正用意
沒人敢保證每一條法律沒漏洞吧
如果真的沒有,那律師賺什麼呢?
當然目前法院是最後一道防線
全看目前的司法事務官如何去判了,結局是要等明年4月債清法開始時就會知道
所以我才想幫真正辛苦在還錢的人說話,讓他們生活好過一點
只想保留他們基本生活權
而不是天天吃饅頭,這種日子有幾個人能稱到最後
就算稱到最後,也會營養不良吧
還完債,剩下的錢剛好去看醫生
而且如果到他稱不了那天,難保他們不會自殺
欠債還錢是理所當然,不是說他們不用還
只是想說讓他們生存下去
而不是幫到那些真正擺爛的人
那些真的很辛苦在還錢的人,過的日子真的不是你所能體會的
只需要給他們一個機會
而不是為了幾十萬或上百萬,毀了一個人的一生
我當初欠了40萬左右,毀掉了我3年時間,明明考上學校卻又沒錢去讀書
那時不敢讓家人知道,只說沒考上,想去上班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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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應樓上朋友欠卡債的
你朋友如果真的是民法上因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導致履行有重大困難者,不在此限
又或者有非自願離職證明,也能適用債清法
但之前的債協方案真的是"太吃米不吃米價"
(應是由沒欠錢或者週遭沒欠錢朋友的有錢人想出來的方案吧

我當初看到的是最多八十期,
我朋友卻有看到最長一百二十期
但總之,不管哪種,每月要繳的錢都是超出收入的 3分之2以上
而且最妙的是,不曾有遲繳或未繳記錄的欠款人,不符合0利率的條件
換句話說,你之前曾遲繳三期或未繳三期的人,才可以申請0利率;
而都乖乖繳錢的人,銀行就覺得你還款能力可能較好,所以就算你來參加債協,一樣跟你照算利息
我有朋友是簽了六十期還什麼的,
然後月息8.8%
(這個利率,如果是消費型的貸款,算不高也不低,但如果拿這利率去當債協,我覺得銀行仍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欠錢的人當然有錯,不確定自己還不還的出來,就輕易簽了名貸了款 或把現金卡當作聚寶盆隨意使用
但銀行也有錯一半,這人薪水只有二萬你貸給他五十萬,或那種沒工作的人,還貸款給他
(各大銀行都是聯合徵信中心會員,不可能也沒道理不知借款人目前負債比高不高,跟哪家銀行借了多少)
不是擺明只是想賺利息,想賺違約金嗎
債清已通過了嗎~
我有個朋友,多年前就欠一百多,她躲債搬家,辦地攤,一人吃飽全家飽,她說,她要自己慢慢存
然後再出面跟銀行談..
據說她的某一朋友,曾用此手法只還了不到一半的錢..
但....
如果百來萬就要匠子過日子,以後也許遇到什麼事都會用逃避的態度面對吧?
債清法列出的條件,為什麼要把參加債協的人排除在外呢?不懂他們想什麼~
那是草稿還是已定案了啊
交通費的限制,也得看一下欠債人住哪裡吧~
感覺上債清法,
跟一下把一堆人大赦放出來,但卻沒有去想他們的就業問題一樣的糟..
先跟你說聲SORRY
但你利息方面真的算錯
年息百分之二十的循環利息外,還按月收取違約金(以月計算)
以及如果你有預借現金的話,那還要再外加手續費
預借金額的3.5%+100元手續費(每間銀行或許不同)
大部份人都是為了維持所謂的信用
去預借現金,錢滾錢
這樣年息高於40%左右或以上吧
這樣算起來只不用3年沒還,早就一倍了
因為你少算了違約金
至於那篇新聞我忘了連結在哪?也不清楚他多久沒還
不過不可能高於3年,因欠銀行錢,不用一年沒還,銀行會告上法院
你去看看這篇由法官所計算出來的利息
被法官告了銀行違約金才變成少收1%而已
可是換成年息呢??加一加多少??
http://www.lre.org.tw/read.php?id=260
卡債這個洞本來就愈滾愈大,美國日本以前也有過
早晚要解決,只是要找到合理的方式去解決
而不是天天看到新聞有人帶全家大小去自殺
目前警方統計一個月約有40個卡奴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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