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聯合新聞網看到一篇新聞,行銷公司在網站放廣告banner,3小時內被19人點閱80次。懷疑是公司競爭對手出動「網軍」,或使用網路封包洪流惡意程式導致廣告費暴增。進而控告這19人但敗訴。01的主要廣告客戶三星等大公司可能不痛不癢,萬一有刁民刻意點擊小廠商的廣告,廠商受不了撤廣告,那01不就蒙受損失了嗎?
Mister Seventy Eight wrote:01的主要廣告客戶三星等大公司可能不痛不癢,萬一有刁民刻意點擊小廠商的廣告,廠商受不了撤廣告,那01不就蒙受損失了嗎? 先說清楚...我不是刁民....我只是先進來佔個位置...看刁民怎麼回答........我猜....小的清一清....才能全版都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