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家人的新手機在公司宿舍被偷了,當時放在宿舍更衣室桌上充電,家人離開更衣忘了拿,當馬上轉身回頭拿時就不見了!短短不到2分鐘時間,後來調監視器畫面失竊的時間內只有一個人進出並無其他人,除了家人就只有那一位同事而已,後來報警警察筆錄硬要寫遺失物,之後又多跑一趟硬是要他改成侵佔才拿三聯單,想請問各位我們是不是對那個人沒輒呢?這種案子算告侵佔就好還是要告竊盜呢??麻煩各位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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