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殺人會死人!用壞食品原料呢?==============我覺得法律應該修正,理由如下!一般人知道,拿刀殺人,可以分為輕中傷或是死亡!法官也是會因為情節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法....若是故意殺人會判的比較重...因為是故意,明知道這樣做而做下去!那在食品摻加不合法使用物,這樣不是等同故意的嗎?所以應該改為:一率判死刑,死了一兩個壞蛋之後,看誰還敢再加入一些有的沒有的!
dna888 wrote:所以應該改為:一率判死刑,死了一兩個壞蛋之後,看誰還敢再加入一些有的沒有的! 你以為嚴刑峻法就可以治國嗎!?相較於刑罰重、擁有暴力執法人員的國家治安也沒多好~如果你以老百姓的眼光去看,只能看表面看不到真正的內幕~
銀河王 wrote:你以為嚴刑峻法就可以治國嗎!?相較於刑罰重、擁有暴力執法人員的國家治安也沒多好~(恕刪) 至少我覺得台灣的都判太輕了!殺人者多數都沒判死刑,更別說殺人累犯者說一句我是神經病就可以逃脫責任.這樣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一種傷害,也更加讓人民對司法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