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983.16億)及Google(932.91億)位居第一、二名,而去年的可口可樂及IBM分別以792.13億及788.08億退至第三、四名位置。TOYOTA仍以17%成長幅度,市值353.46億第十名,11、12名分別為M-Benz(319.04億)及BMW(318.39億)手機要拿幾百支才是一台車的錢…怎麼會toyota、benz、bmw都輸便宜的手機
因為人家又不只賣手機你舉出的是一家公司而不是單單手機業務蘋果除了賣手機還有電子商務服務更不用說相關週邊會扯到權利金的問題蘋果不是手機商 手機只是它其中一個部門辜狗不用講 多角化的商業服務可口可樂同樣也是 除了賣飲料 使用該公司商標的商品都有權利金問題IBM除了電腦部門還有各種電子資訊服務部門TOYOTA就賣車而已 跟這些電子公司怎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