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煩民選的一群小丑了嗎?為了利益很多民意代表還真是譁眾取寵,其實外傳很多利委被財團~軍火商~外國政府眷養,真實嗎?不知道?或許很多人從政自許專業為理想而戰,屁!台灣有的政客,沒有真的政治家,短期或許還有理想,有長期下來權力絕對一定被腐化,不被利益沖昏頭,除非是萬中選一,要就是還沒被抓包,選賢與能不能碰運氣,我有個想法,所謂"民意"是指大部分住民的意識,那何必選舉?以統計學的方式,將台灣滿18歲合格選民隨機抽1000人出來當民意代表,當然母體要先排除坐奸犯科(個人認為是5年內犯本刑1年以上之犯罪者),一任5年不得連任,以高月薪聘請,輔以專業大型的幕僚輔導,效率應該很高,但一但犯錯隨即剔除,這樣一來,財團~軍火商~外國政府養無可養,根本無法綁民意代表,各位的意見呢?
pk-king- wrote:
何來欲加之罪這些利委...(恕刪)
當然講的不是立委!
是你講的"犯罪者就被排除抽選"
---請問由誰來定義犯罪與否?
---若由惡者來當搜證並定罪, 就會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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