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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記得去年的【2012小惡魔聖誕禮物交換大會】嗎?

去年第一次由站方人員之間的常態活動移植到01網友都能參加的第一屆小惡魔聖誕禮物交換大會

大家有參加過嗎?或是還希望站方能再舉辦嗎?

聖誕節快到了,希望今年也能舉辦!

雖然去年因為第一次辦,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進,希望大家能一起來集氣,也替站方想想辦法,不要讓去年的問題再發生!

去年活動的頁面: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01&t=3099920&p=1

去年的問題主要就是有些網友沒照規定寄出禮物,導致有些網友很傷心,也讓站方又補償一些禮物。

明明站方都有明確的規定了,還是有網友不知是眼殘還是故意的,寄些讓人很無言的禮物...(分手金飾(也不知是真金假金)、n年前不知版本的非通用鍵盤膜....便利商店集點的玩具....明顯二手非全新的雜物(俗稱清庫存)....剩幾天或幾個月就過期的用不完即期品.....等一大推明顯不值規定的500元價值商品

希望大家想想有無改進此問題的辦法,好讓站方可以續辦交換禮物的活動...


順便補上去年的...慘不忍睹的....囧禮物開箱大樓...: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01&t=3120676&p=1

個人是覺得可以加一些商品規定~

【即期品的期限規定】
食品其實是還好(但也是要看東西),用的東西也是,就算沒有過期,至少也要剩餘的期限,是夠把該商品使用完的期限,例如價值500元的洗髮精,這還ok,但要是效期只剩下1個月,誰有辦法1個月用掉阿....
所以個人建議,當禮物的商品如有效期的,(食品或物品可能可以分開算)規定至少要超過多久以上的效期才能當禮物

或是

【禮物價值需要佐證】
例如發票、商品價格標籤好證明此禮物是有價值500以上的

【贈品不得當禮物】
商品印有贈品不得轉售或是非賣品之類的文字的不行當禮物,或是某銀行或是企業的股東會贈品都不行

【特屬商品專屬商品不得當禮物】
例如去年出現過的"鍵盤膜"、"不知名手機電池"
簡單的說就是有特規的商品,像去年的鍵盤膜是特定某型號在用的鍵盤膜....
你要是萬用的就算了....手機電池也是.....
手機殼倒是還說得過去~如果是蘋果的話,至少拿的人夠多!!
但也要記得要達官方的規定價值金額

以下開放網友動動腦筋想想辦法~本樓旨在大家集思廣益想想辦法,讓去年的問題不再發生!
2013-10-07 1:06 發佈
感覺是個不錯有趣味的活動,
只是看了回報文內容,比較像是雜碎袋開箱。
天主教和尚 wrote:
去年第一次由站方人員...(恕刪)
balance0910 wrote:
感覺是個不錯有趣味的...(恕刪)


回報的那連結全是慘不忍睹的案例,你要開正常的開箱大樓,很棒的禮物也是一大推的!!!

更別提站方人員準備要跟網友交換的逸品級禮物了!

那些沒良心的是少數!!!

追加補充~記得去年第一開箱的「___喬飛____囧rz___」神奇的提前收到了

也代表著他100%與後來才寄出的禮物無緣,我想這也是一個需要改進的問題點!

關於這點我覺得可以

【拉長活動期限】
也就是更早的公告活動說明,更早的截止收禮時間,更早的統一整理禮物,才有比較多的工作天讓站方處理禮物,以達到「所有禮物統一與站方人員禮物交換完之後,統一亂數選取交換,統一寄出」,才不會發生去年第一開箱的提前收到的情況發生!

以下開放網友動動腦筋想想辦法~本樓旨在大家集思廣益想想辦法,讓去年的問題不再發生!
我看到一半就已經笑到翻掉了


是人心...人心...難測阿...

比較具體的方法

【分門別類】

有些東西可能對收到的人來說用不到

可以分3C 小家電 美妝 保養 趣味玩偶公仔等...

看到比較爆笑的是...男性3角白色內褲

要是收到的是女網友 那不就尷尬了...

性別用品分類

我覺得要送就可能要做一個分類

如果不要 那交換禮物這類物品就別出現會比較好
好像很好玩!!
人就是這樣,總對未知的一切抱有憧憬跟想像
當然……我也是這樣
今年是否有舉辦呢?
那我趕聖誕節之前回台灣
世事豈能盡人意,山作黃金海作田

天主教和尚 wrote:
去年第一次由站方人員...(恕刪)


簡單,禮物全部交由站方檢查,凡不當或不足額的通通停權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honwen2157 wrote:
簡單,禮物全部交由站...(恕刪)


停權又能怎樣了~不痛不癢~

哀~~人性本惡啦~~~

天主教和尚 wrote:
去年第一次由站方人員...(恕刪)


真的差點沒被笑昏~~~~~~~

居然還有不知名的內褲.......
天主教和尚 wrote:
去年第一次由站方人員...(恕刪)


不好意思居然我又被挖出來了~~~

其實這個活動好像無法強制任何事情 因為沒有裁判

除非官方強制性的先拆開所有禮物 然後站方主觀認定是否符合資格

因為是否是新品很容易判斷

站方可以要求參加活動的人買的禮物 要有明顯可以辨別新品的方法(完整包裝,封膜,封條等等原廠防拆包裝) 如果無法立即辨識 就由佔方認定


但是後續爭議一定是 寄的人說我的禮物很好啊 怎麼被判定不符合資格等等

因為台灣是正義之島 所以各種違反公平正義的言論就會出現

不過我提前收到禮物這個算是01內部作業疏失 這一定要改進

不過和提前寄出禮物的人交換 我應該算賺到

因為提前寄出的人都是很積極處理事情的人 所以我收到了不錯的禮物

轉眼又快一年 時間過得很快啊~~
天主教和尚 wrote:
去年第一次由站方人員...(恕刪)

想了好久....
我終於想起來了
去年換到一份拼圖
真歹勢
雖然很喜歡,但是一直到現在還沒拆封
看來剛好可以留給我兒子拚
(謎之音:把它當今年禮物送出去...)

今年不知道辦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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