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不想在中老年時還出來工作,但社會上卻是很多這樣的人.
假設公司要一位清潔工,55歲的給19200元,65歲的也要給19200元,你是老板你要用55歲這位還是65歲這位.政府為了保障勞工,反而害了中老年的勞工.這些人找不到工作,最候都只能做資源回收的工作.
55歲以上的清潔人員可能連19200都沒。
老闆只給時薪100,而且還算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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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公司應徵很久都沒人應徵,來了一位65歲的,這時最低工資是保障這位65歲的人.
但如果很多人應徵,一定是找一位體力好一點的人,而不是65歲.
這時65歲說,沒關係,我拿15000就好,老板可能有些心動要用,但依法不合.怕被檢舉.
這時照顧的本意變成害人的原因.
我是人,我反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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