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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的地(柏油路)到底算誰的啊..

想請問一下,住家大門口(或圍牆外)的地算此住戶的嗎? (已是柏油路的部分)

住戶可以自行劃停車格之類的嗎?

如果不行有沒有管道申訴啊0.0
2013-10-03 9: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門口 柏油路

spare1217 wrote:
想請問一下,住家大門...(恕刪)

土地權狀拿出來看啊


鑽地的冰蟲 wrote:
土地權狀拿出來看啊...(恕刪)

如果是既成道路的話,又被舖上柏油.....
如路緣邊有做排水溝的話,水溝外緣到你家應該還是你的
把柏油拿掉吧
***以上都是開玩笑的***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不一定,我家在北市有戶一樓公寓,前面也是巷道道路,

但前面這塊道路的地是我們的,有權狀外,每年還要交稅,

而區公所時常打電話來想要叫我們賣這塊地給她們,

如此建商才能整合地讓她們能更順利都更,

不過一般狀況下,通常道路多數還是屬於政府的。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因為是別人家,當然不可能隨便就去討土地權狀來看啊....

是因為最近有一住戶在公共的停車位上畫格子(機車格)才想請問這種私自劃格子的是否合法

spare1217 wrote:
想請問一下,住家大門口(或圍牆外)的地算此住戶的嗎? (已是柏油路的部分)


有徵收的話就是政府的
沒徵收是私人的
地籍圖跟土地權狀拿出來對照就知道是不是你的
一般來說是政府的比較多


CA91007 wrote:
但前面這塊道路的地是我們的,有權狀外,每年還要交稅,


私人土地供不特定的大眾通行的話,是可以申請免繳地價稅耶
除非你是私人社區內只供住戶通行的才要繳稅
如果都市計劃已經把你這塊地劃成道路用地,賣的時候也不用繳增值稅





spare1217 wrote:
如果不行有沒有管道申訴啊0.0


打電話去停管處問看看吧
我知道可以申請取消路邊停車格
但增設停車格我就不知道了
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久為我國法制所承認(參照本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行政法院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符合以上要件的話,就是既成道路,就不能私劃停車格。

spare1217 wrote:
想請問一下,住家大門...(恕刪)

除非是私地
不然自劃任何交通標線都是違法的

blood0819 wrote:
除非是私地
不然自劃任何交通標線都是違法的

就算是有權狀的私有地

變成巷弄道路

就算公共的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就算是有權狀的私有地

變成巷弄道路

就算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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