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方式買4982元的商品
當時狀況是店內有3個客人(包含我)在櫃檯結帳
輪到我的時候報商品號碼
錢給5082元之後店員給我發票+簽名單要簽名
然後我跟店員表明說我的一百塊找零還沒給我
他卻跟我說已經給我了
然後跟他爭執不下兩三分鐘後
他凹不下去就請另一個店員去看監視器
在那邊等很久~等了約2X分鐘快30分
然後機房裡面那位員工衝出來說沒找零
於是櫃檯那位沒找我零的員工補給我一百塊+瞪我一眼
不道歉那也算了
問題是那態度好像我是奧客一樣
分明就是他自己忘記找零做錯事
還擺出這種態度
這種消費經驗....

7-11的水準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