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缺貨,要退款給我但卻要我吸收這17元,這樣合理嗎?

9/12下標了兩個手機套,當天就用PCHOME的支付連刷信用卡付款了,但因為其中有一個缺貨,賣家說韓國放中秋節,因為韓國直送要等到他們上班後才能回覆,過了中秋,我問賣家有沒有交期,他們也沒回答我,就說月底吧,一直到9/27都沒有收到,於是賣家說退款給我,但要我負擔信用卡產生的手續費17元,另外如果我提供非郵局的帳戶還要付17元轉帳費,一共是34元。


當然17或是34元是1-2杯飲料的事,但就是覺得不是我不買,是你沒東西賣我,為何要買家負擔這個費用,若今天是我反悔不買,要我吸收這理所當然。


還是這就是拍賣中的潛規則?
2013-09-28 13:53 發佈
雖然說不完全是錢的問題,但樓主一定覺得不甘心

那就要讓這個賣家付出代價、檢舉他
讓大家知道這個人做生意不老實
為自己的愚蠢,付出超過100倍以上的損失代價

bobbywu wrote:
9/12下標了兩個手...(恕刪)


當然可以跟賣家去計較這幾十元的費用浪費 爭取也是你的權利

我自己也在拍賣東西 假設寄錯或是要退款 跨行手續費跟運費這種已經吸收到不想講了

不過我在買東西 倒是沒去計較這些
這樣的賣家就公布他的帳號吧
10幾元也在計較
更何況是他沒貨而不是消費者不買

bobbywu wrote:
9/12下標了兩個手...(恕刪)


誰的過失就由誰去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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