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論壇放話告來告去?直接去告不是更快?

不知道各位版友有無印象、經常看到一些討論文最後變成私人恩怨

某方說要告某方、然後不斷回文放話要怎麼蒐證怎麼告.....

甚至引經據典找出法條跟案例...


講實在話......真的要告、就去找律師按鈴控告就好了

討論版上放話半天沒行動、會不會很無聊?



PS、本人沒有此一困擾、只是湊巧又看到一些啥要告來告去的疑惑.......
2007-07-05 18: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網路論壇
因為告人要花錢的,而且還不保證告的贏,告輸的話還要擔心被反咬一口....。
哈,因為說與做是兩回事
而且跑法院很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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