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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下午 桃園 竹圍漁港 停車場收費 之 道歉啟事

如題...........事由

中秋下午 小弟不才去 桃園 竹圍漁港 採買漁貨 以便晚上烤肉
進停車場收費庭時 從零錢盒找出 50 元 ( 我有認真分辨 十元 / 五十 元差別)
交給 收費小妹後 她卻說我是給她十元
當下雖沒爭執 但我應該也是有些不禮貌

~~~~~~~~~~~~~~~~~~~~~~~~~~~~~~~~~~~~~~~~~~~
<<經網友發問提醒 update 補充說明>>
1. 我誤給她十元
2. 她說那是十元(當時我不相信 但無起爭執 也沒惡言相向 但我態度不好就是錯了)
3. 我再給她一百元
4. 她給我六十元跟發票
~~~~~~~~~~~~~~~~~~~~~~~~~~~~~~~~~~~~~~~~~~~~~~~~~~~~~~~~

後來想想 好像 50 元 早上買早餐用掉了......
所以 應該 99.99... % 是我搞錯了.....
本來回程前想跟她說聲 不好意思 但她在忙 我後面也有車 就作罷~~~

如上

因為小弟不才一時眼殘(10 元看錯成 50 元)加腦殘(忘了 50 元已花掉)
若有 破壞收費小妹中秋佳節的好心情
小弟不才在此致上誠摯的歉意 ........ <(_ _)>
也祝 收費小妹 佳節愉快 身體健康 學業進步
+++++++++++++++++++++++++++++++++++++++++++++++==
Remark:
1.
道歉啟事 本來想 po Mobile01 景點分享 » 景點討論 » 桃園縣:
但怕破壞大家旅遊好心情 所以還是決定 po 此
回復都是放在第六樓.....感謝~~~~

2.
在地朋友 若有認識該 收費小妹 麻煩高抬貴手 幫忙轉達 感恩~~~
不相干的網友鄉民 若要鞭小弟不才 請鞭小力一點

3.
雖說無圖無真相 還是 po 竹圍美照 x 3 (by Falconkimo 攝影師)
中秋下午 桃園 竹圍漁港 停車場收費 之 道歉啟事
中秋下午 桃園 竹圍漁港 停車場收費 之 道歉啟事
中秋下午 桃園 竹圍漁港 停車場收費 之 道歉啟事
2013-09-21 10:33 發佈
Bravo4freedom wrote:
如題...........(恕刪)

這社會敢勇於承認錯誤的人不多了!〜

Bravo4freedom wrote:
如題...........(恕刪)

good job

這社會敢勇於承認錯誤的人不多了!〜
讚+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Bravo4freedom wrote:
如題...........(恕刪)


轉貼別人的圖片

最好經過當事人同意

小心被告喔....

Bravo4freedom wrote:
如題...........(恕刪)

勇於認錯是很好,不過你在01認錯有用嗎?
跟那些喜歡在臉書上面說爸媽我愛你,
期待人家按讚的鄉民一樣,另有所圖!
跑跑卡蛋車16 wrote:
這社會敢勇於承認錯誤的人不多了!〜(恕刪)

to 跑跑卡蛋車16 and noelle:
這社會像我一樣 會犯笨蛋錯誤的人
也不多了!〜.......




odod0903 wrote:
轉貼別人的圖片
最好經過當事人同意
小心被告喔.... (恕刪)

感謝提醒
我 po 文之前 Google 很久
還是專業的拍得好
照片有署名 我反倒擔心 有廣告嫌疑 .....




as1897997 wrote:
勇於認錯是很好,不過你在01認錯有用嗎?
跟那些喜歡在臉書上面說爸媽我愛你,
期待人家按讚的鄉民一樣,另有所圖!(恕刪)

感謝指正
本來回程前想跟她說聲 不好意思
但她在忙 我後面也有車 就作罷~~~
我也希望以後不要犯類似的錯
或是當時有機會當面道歉
這樣就不會上網 po 文 讓人感覺矯情......
ps. 我雖是 IAD
工作也是抱著電腦
但 fb or line 我都沒用
也沒 blog





bobby001 wrote:
去吧~
再去一次
帶杯飲料給她
親口跟她說聲"抱歉 , 是我弄錯了"
這樣豈不更完美
如當時車上有小朋友
那就帶著一起去
以身作則 , 讓小朋友知道你是可以講理的~
讓小朋友知道 , 認錯不是件丟臉的事~
認錯~是一件可以讓自己仰愧天~不愧地的事
如上述言詞
有讓您覺得是在說教~
小弟先跟您說聲抱歉~
(恕刪)

感謝建議
當時還算幸運 並無起爭執 or 惡言相向
若是事後處理方式太慎重 不知會不會造成對方負擔

犯錯的人 讓人覺得是在推託或說教~
小弟才要跟您說聲抱歉~..........




台客娘 wrote:
去竹圍為什麼要停收費停車場,那裏免收錢的位置很多..我從來沒有停到要收錢的..
你確定你去的是桃園 竹圍漁港?(恕刪)

周末停車場會收費
停不停在收費車位
其實是見仁見智啦....




三等公民 wrote:
所以…你有補差價嗎?...(恕刪)

1. 我誤給她十元
2. 她說那是十元(當時我不相信 但無起爭執 也沒惡言相向 但我態度不好就是錯了)
3. 我再給她一百元
4. 她給我六十元跟發票





9543 wrote:
我是覺得,態度不好下很少沒惡言相向的。
只是這所謂的惡言,有時可能自己不自覺。(恕刪)

感謝大大的指正
所以小弟要趁這幾天
好好在家 自省改過
感謝~~~




GuanMei wrote:
大大真是讃!
可是... 01的道歉SOP不是要露胸部的嗎...
好啦,如果有機會,真的帶一家大小買點水果去給人家好了。
為何要帶妻小?一來以身作則,二來,解除對方的疑慮,該不會是什麽色狼來下藥行拐騙之類的...
加油!這社會因你而美好。(恕刪)

感謝建議
當時還算幸運 並無起爭執 or 惡言相向
若是事後處理方式太慎重 不知會不會造成對方負擔
PS. 當時女王在副駕 小弟目前有妻無小(小三或小吳或小鬼)





王肥宅 wrote:
不錯哦,給你一個讚。...(恕刪)

誠如您的頭像 感謝您這次高抬貴手.....
去吧~
再去一次

帶杯飲料給她
親口跟她說聲"抱歉 , 是我弄錯了"

這樣豈不更完美
如當時車上有小朋友

那就帶著一起去
以身作則 , 讓小朋友知道你是可以講理的~
讓小朋友知道 , 認錯不是件丟臉的事~
認錯~是一件可以讓自己仰愧天~不愧地的事


如上述言詞
有讓您覺得是在說教~
小弟先跟您說聲抱歉~










去竹圍為什麼要停收費停車場,那裏免收錢的位置很多..我從來沒有停到要收錢的..

你確定你去的是桃園 竹圍漁港?

Bravo4freedom wrote:
如題...........(恕刪)


所以…你有補差價嗎?

Bravo4freedom wrote:
<<經網友發問提醒 update 補充說明>>
2. 她說那是十元(當時我不相信 但無起爭執 也沒惡言相向 但我態度不好就是錯了)
(恕刪)

我是覺得,態度不好下很少沒惡言相向的。
只是這所謂的惡言,有時可能自己不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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