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下午去支援海邊的防溺宣導
沙灘上起碼200個左右的遊客
水中的大約10餘人
(附近有危險海域告示,無救生員,無警戒繩)
光是在那邊勸導實在是有夠無力的
人家要玩水,我也沒有強制權把他請上來
幸好
因為颱風警報的關係
海巡署來了好幾個人拉封鎖線
(各種語言的警告標誌都在上面)
看他們很辛苦的到處趕人離開海邊(我在警戒繩處檔人,別讓遊客再進去)
趕不動的、慢慢走的、不太鳥的...
花了快半小時才淨空沙灘
而我這邊呢!!
還是有遊客應要跨進去警戒區
一下子說海浪又不大
一下子說那我不要下水
反正就一定要跨過去警戒繩
最後...又走遠遠的從旁邊溜過去
唉!!台灣真的很沒有法治觀念
都已經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東西,還是不遵守
硬要造成別人困擾
罰單開下去,後面接著來的就是議員
就是壓力
(為什麼不用勸導就好、為什麼要罰那麼重.....)
台灣!!真的不容易進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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