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斯德哥爾摩市1名65歲男子6月6日到市郊德威肯海灘 (Drewiken)日光浴時一時「性」起,走向大海,面對大海手淫,馬上被旁人發現,控告他性侵,因此被提起公訴。法官上周判決男子無罪,理由是男子的行為並未針對特定對象。檢察官則表示,不會再針對此案上訴,也坦承這個判決意味著,在瑞典的海灘上手淫是合法行為。為啥會無罪?
孤寂之狼 wrote:瑞典斯德哥爾摩市1名65歲男子6月6日到市郊德威肯海灘 (Drewiken)日光浴時一時「性」起,走向大海,面對大海手淫,馬上被旁人發現,控告他性侵,因此被提起公訴。法官上周判決男子無罪,理由是男子的行為並未針對特定對象。檢察官則表示,不會再針對此案上訴,也坦承這個判決意味著,在瑞典的海灘上手淫是合法行為。.(恕刪) 控告"性侵" 告錯罪名了吧.性侵 應該要有對象啊~~~~~有誰被他性侵? 沙灘? 海洋? 太陽? 遊客?沒有受害者....性侵當然告不成啦